殯葬倫理與宗教
第 01 講 - 殯葬倫理的重要性
本講次是從一位來自殯葬世家的小王他個人對於殯葬服務的感受談起。根據他個人的感受,他發現殯葬服務已經不同於以往。過去只要他說什麼,主家只有同意的份。可是,現在情況不太一樣,有時還會提出一些質疑。為了確保自己未來服務的順利,小王認為有必要面對這樣的改變,尋求合適的因應之道。就是這樣的想法,讓小王進入殯葬倫理的領域。

那麼,殯葬倫理到底有多重要呢?對於這個問題,我們可以分從兩方面來回答: 第一方面就是殯葬倫理到底存不存在的問題;
第二方面就是殯葬倫理的意義與作用到底為何的問題。

從第一個問題的回答,我們發現殯葬倫理的存在不是天經地義的事情,它的存在經過了許多演變的階段。其中,
第一個階段是宗教起源的階段,
第二個階段是道德起源的階段,
第三個階段是社會起源的階段。
到了第三個階段,才出現與小王殯葬服務有關的殯葬倫理。

從第二個問題的回答,我們發現殯葬倫理有一個很特殊的作用,就是協助家屬善盡孝道。為了達成這個目標,殯葬服務就不能像一般的服務那樣,只從服務者的角度出發,提供自己可以提供的服務,而必須轉從家屬善盡孝道的需求部分來看,根據家屬的需求提供服務。按照這樣的瞭解,小王如果真的希望能夠提供合適的殯葬服務,那麼他必須從專業服務的角度切入,確實滿足家屬善盡孝道的需求。
1. 請問小王為什麼會開始重視殯葬倫理的問題,理由為何?
第一方面就是殯葬倫理到底存不存在的問題;
第二方面就是殯葬倫理的意義與作用到底為何的問題。
2. 請問殯葬倫理的存在是否是天經地義的事情,理由為何?
3. 請問殯葬倫理的存在經過哪三個階段,請簡單敘述之?
第一個階段是宗教起源的階段,
第二個階段是道德起源的階段,
第三個階段是社會起源的階段。
4. 請問殯葬倫理和一般倫理有何不同?
就是協助家屬善盡孝道
5. 殯葬倫理之所以特別的理由為何,請說明?
殯葬服務就不能像一般的服務那樣,只從服務者的角度出發,提供自己可以提供的服務,而必須轉從家屬善盡孝道的需求部分來看,根據家屬的需求提供服務。
6. 殯葬業者要提供怎樣的服務才能滿足家屬善盡孝道的需求,請說明?
從專業服務的角度切入
7. 殯葬業者採取哪些作法改善自身的社會形象,請舉例說明?
a.良民證的申請
b.公益慈善活動的參與與贊助
c.公司形象的重塑
d.服務品質的提昇
第 02 講 - 殯葬倫理意義的初步認識
本講次從小王對於殯葬倫理意義的困惑談起。小王為什麼會對殯葬倫理的意義產生困惑呢?最主要在於一般人對於殯葬倫理的理解不同。有的從作功德的意思來說,有的從行規的意思來說,有的從職業倫理的意思來說。那麼,殯葬倫理的意義到底為何?

對於這個問題,我們可以有不同的解決方法。例如透過字典或辭典的查詢就是一個好的方法。如果認為這樣的瞭解不夠深入,那麼我們還可以透過專業辭典與百科全書。問題是,有關殯葬倫理的理解似乎很難用這個方式處理。

那麼,我們可以用什麼方式處理呢?這個處理的方式就是經由語詞用法的瞭解。可是,這樣的瞭解是否正確呢?我們應該如何去檢查呢?對我們而言,這樣的檢查可以有不同的方式:
第一、看這樣的瞭解有沒有違反我們一般對於倫理的瞭解;
第二、看這樣的瞭解有沒有違反我們的實務經驗;
第三、看這樣的瞭解能不能滿足我們最初經驗與後續經驗所透顯出來的問題要 求。

以下,我們先從殯葬倫理的字源意義著手探討。根據殯葬這個語詞意義的分析,我們初步知道殯葬的意義就是遺體處理意思。可是,我們只要較深入瞭解,就知道遺體處理的瞭解可以是西方式的,也可以是儒家式的。就我們的瞭解,殯葬的瞭解應該是儒家式的,也就是藉著遺體處理來完成家族傳承責任的意思。

同樣地,倫理語詞意義的分析,也讓我們瞭解到倫理的初步意思就是人與人之間的對待之道。不過,我們只要較深入的瞭解,就會發現一樣有西方風俗習慣的瞭解方式與儒家人心規則的瞭解方式的不同。就我們的瞭解來看,倫理的意思應該是儒家人心規則式的人與人之間應有的對待之道。

綜合這兩個語詞的意思,殯葬倫理就變成「在遺體處理的過程中,有關人與人之間應有對待之道」。表面看來,這樣的瞭解應該讓我們對於殯葬倫理的意義已經有所認識。不過,這樣的瞭解還是不夠的。除了形式意義之外,我們還需要實質意義的瞭解。對我們而言,所謂的實質意義的瞭解就是「從道德的角度瞭解有關遺體處理過程中人與人之間應有對待之道」。

經過這樣的探討,小王終於清楚殯葬倫理可以從社會規定的角度來理解,也可以從道德主體實踐的角度來理解。
1 小王為什麼會對殯葬倫理的意義產生困惑,請說明?
最主要在於一般人對於殯葬倫理的理解不同。有的從作功德的意思來說,有 的從行規的意思來說,有的從職業倫理的意思來說。
2 .小王如何解決殯葬倫理意義的問題,從字典、百科全書、語詞?為什麼他會有這樣的選擇?
第一、看這樣的瞭解有沒有違反我們一般對於倫理的瞭解;
第二、看這樣的瞭解有沒有違反我們的實務經驗;
第三、看這樣的瞭解能不能滿足我們最初經驗與後續經驗所透顯出來的問題要求。
3. 小王如果從語詞著手,他有什麼樣的檢查機制確保他的瞭解不會有錯?
殯葬的瞭解應該是儒家式的,也就是藉著遺體處理來完成家族傳承責任的意思。
4. 殯葬這個語詞的最初意義為何,請說明?
殯葬的意義就是遺體處理意思
5. 倫理這個語詞的最初意義為何,請說明?
人與人之間的對待之道
6. 殯葬倫理這個語詞的形式意義為何,請說明?
在遺體處理的過程中,有關人與人之間應有對待之道
7. 殯葬倫理這個語詞的實質意義為何,請說明?
從道德的角度瞭解有關遺體處理過程中人與人之間應有對待之道

第 03 講 - 殯葬倫理意義的深入瞭解
本講次從小王得知殯葬倫理的起源意義談起。小王雖然已經知道殯葬倫理的起源意義,但是他並不清楚這個意義是否符合現代人的想法?如果這個意義符合現代人的想法,那麼這個意義就是我們所要的殯葬倫理意義。如果不是,這個意義就與現代無關。

關於這個問題,我們要如何處理呢?如果只停留在過去的瞭解,那麼我們就無法知道現代的意義。為了知道現代的意義,我們必須進入現代當中。那麼,我們要如何進入呢?一般而言,進入的方式有兩種:
一種是從實務層面進入,
一種是從理論層面進入。

首先,我們從實務層面進入。根據我們的瞭解,殯葬業不是一個受到社會大眾歡迎的行業。相反地,這個行業備受排斥。為什麼會這樣?不是因為這個行業多麼無法無天,主要是來自於死亡禁忌的影響。因此,為了維護自己的生存價值,他們形成自己的倫理,就是作功德尋求來世回饋的倫理。可是,對現代人而言,只有行規的要求還不夠,殯葬倫理必須進入職業倫理的階段。所以,在其他服務業的刺激下,殯葬業開始進入現代化、企業化的境地,讓自己擁有專業化的服務倫理。

其次,我們從理論層面進入。現在如果殯葬業真的已經進入現代化、企業化的階段,那麼有關的職業倫理雖然短期內還沒有辦法完全成熟,但是早晚都會進入成熟的階段。對我們而言,真正要考慮的問題是,這樣的職業倫理夠不夠?是否真的符合殯葬倫理的要求?對於這個問題,我們可以從系統內部與外部來作考慮。從內部來看,我們當然看不出有何問題。從外部來看,我們就可以看出不同的認知。對現代人而言,倫理只是一套遊戲規則。如果我們希望進入,那麼就必須遵守。可是,在遊戲範圍之外,就沒有遵守的必要。因此,殯葬倫理成為一種行為倫理,與服務的個人無關。不過,從傳統的觀點來看,倫理是一種個人生命實踐的倫理。所以,殯葬倫理不應該只是一種行為倫理,更應該是一種個人生命實踐的倫理。換句話說,殯葬倫理應該是能夠協助家屬真正善盡孝道的倫理。
1. 為什麼只瞭解殯葬倫理的字源意義是不夠的,請說明?
殯葬倫理的起源意義,但是他並不清楚這個意義是否符合現代人的想法?如果這個意義符合現代人的想法,那麼這個意義就是我們所要的殯葬倫理意義。如果不是,這個意義就與現代無關。
2. 我們瞭解殯葬倫理的現代意義有哪兩種方式,請說明?
一種是從實務層面進入,
一種是從理論層面進入。
3. 過去之所以不喜歡殯葬業的完整理由為何,請說明?
1.黑與狠:搶屍體、威脅其他業者、恐嚇家屬
2.社會禁忌:
a.死亡避而遠之
b.業者讓人成為害怕與討厭的禁忌人物
4. 殯葬業雖然不受歡迎,但是他們有沒有因此無法無天,請說明?
作功德尋求來世回饋的倫理
5. 殯葬業為什麼要從行規階段進入職業倫理階段,請說明?
殯葬業開始進入現代化、企業化的境地,讓自己擁有專業化的服務倫理
6. 請問一般職業倫理對於服務行為是如何規範的,請說明?
從系統內部與外部來作考慮
7. 請問這種規範的方式是否滿足殯葬倫理的要求?如果不能,那麼要往何種方向調整,請說明?
殯葬倫理應該是能夠協助家屬真正善盡孝道的倫理
第 04 講 - 殯葬倫理的初期歷史
本講次是從有人詢問小王殯葬倫理是如何產生的問題談起。在這個問題的引導下,一般的作法是直接從相關歷史書籍尋找答案。但是,殯葬倫理的處境不同,我們很難找到類似的書籍。在這種情況下,除非我們自己寫一本,否則很難解決這個問題。

那麼,我們可能寫出一本符合大家需求的殯葬倫理歷史嗎?按照目前情況來說,這種要求似乎無法達成。因為,無論通史或斷代史的寫法,我們都需要花費大量的時間、人力與經費。因此,我們只能從類型史的角度切入,才有完成任務的可能。

從類型史的角度來看,殯葬倫理最初的型態是宗教的型態。根據考古人類學的說法,人類與動物最初並沒有太大不同。可是,後來人類對於死亡有了自覺,開始處理同類的死亡。在這種處理的過程中,原始人開始有了靈魂的設想。為了避免亡者的靈魂對於活人產生困擾,生者開始採取安撫的作為,希望能夠平息亡者的不滿。

那麼,原始人採取什麼樣的作為呢?他們的主要處理方式有兩種:
一種就是遺體的安頓,
一種就是隨葬品的處理。
就遺體的安頓來看,他們用灑紅鐵礦粉在遺體周圍的方式,表示沒有遺棄亡者。就隨葬品的處理來看,他們把亡者生前用過的主要器物留給亡者,希望亡者不要生氣。經過這樣的處理之後,原始人認為他們已經善盡對待亡者的責任。

除了這種原始的對待方式,宗教型態的殯葬倫理還有其他型式,像是基督宗教的型式和佛教的型式。基督宗教是一種外在救贖型態的宗教,佛教是一種自我解脫型態的宗教。對前者而言,人類的死亡來自於人類違反與上帝訂定的契約。因此,人類如果想要擺脫死亡的束縛,只有藉著上帝的力量才有獲得救贖的可能。至於後者,則認為人類的死亡來自於人類自己造業的結果。如果人類希望能夠擺脫死亡的束縛,那麼只有透過自覺才有獲得解脫的可能。
1. 我們如果要瞭解殯葬倫理的由來,是否可以像一般的作法那樣隨便找一本書來瞭解,請說明?
殯葬倫理的處境不同,我們很難找到類似的書籍。在這種情況下,除非我們自己寫一本,否則很難解決這個問題。
2. 我們在處理殯葬倫理的由來問題時可否採取一般歷史的作法?如果不行,可以如何處理,請說明?
1. 斷代史 2.通史 3.類型史

3. 請問宗教型態的殯葬倫理共有哪幾種型式,請簡單說明?
基督宗教的型式和佛教的型式
4. 原始人如何處理殯葬倫理的問題,請說明?
一種就是遺體的安頓,
一種就是隨葬品的處理。

5. 基督宗教如何處理殯葬倫理的問題,請說明?
基督宗教是一種外在救贖型態的宗教
6. 佛教如何處理殯葬倫理的問題,請說明?
佛教是一種自我解脫型態的宗教
第 05 講 - 殯葬倫理的後續發展
本講次是從小王認為只有瞭解殯葬倫理的初期歷史還是不夠談起。對小王而言,如果有人問及殯葬倫理的後續發展,他就不知如何回答。為了避免這種情形發生,他需要進一步瞭解殯葬倫理的後續發展。

除了初期的宗教型態外,殯葬倫理還有道德型態與社會型態。在此,我們先說明道德型態。那麼,道德型態是怎麼出現的?一般而言,主要來自於對於親人遺體變化的感受。最初,我們可能一無感覺。但是,慢慢地我們就會起不忍人之心。如此一來,我們就會把保護親人的遺體當成自己的責任,這就是最初道德型態的殯葬倫理。

那麼,這種道德型態的殯葬倫理是如何安頓生者與亡者?根據我們的瞭解,這種型態的安頓方式是藉著生者與亡者彼此間的親情聯繫,利用彼此的關心來化解生死的對立。為什麼親情的聯繫就可以化解生死的對立?最主要的理由是,生者與亡者都是一家人。我們只要根據禮儀的規矩,就可以確定彼此的關係。因此,只要我們做到以下幾個重點,就可以滿足這套禮儀的要求:
第一、對亡者要有哀傷之意;
第二、不要哀傷到讓亡者擔心;
第三、喪事處理後不可遺忘亡者;
第四、亡者遺體要妥善處理;
第五、亡者要順利回到祖先那裡;
第六、亡者要有後代祭祀。

除了最初的型態外,道德型態的殯葬倫理還有什麼型式?一般而言,主要有兩種型式:
一種是他律型式,
一種是自律型式。
所謂的他律型式,主要是根據禮儀的規定辦事。但是,這種方式在面對社會的變局時就無法應付。因此,為了面對這樣的變化,遂有自律型式的殯葬倫理出現。根據道德自主性的要求,我們可以按照社會的變化創造出我們所需要的禮儀規矩。

此外,隨著社會變遷,殯葬倫理不再只是亡者與家屬的倫理,也是殯葬業者的倫理。為了讓殯葬業者可以服務得更好,最初社會型態的殯葬倫理用行規的方式出現,目的在於透過儀式的運作,協助生者善盡孝道。後來,在其他服務業的衝擊下,殯葬業進入專業倫理的第二個階段。不過,這樣的服務倫理還是不夠。所以,我們需要從形式面進入實質面,這就是社會型態的第三階段。
1. 最早道德型態的殯葬倫理是如何出現的,請說明?
主要來自於對於親人遺體變化的感受
2. 道德型態的殯葬倫理是如何化解生死之間的對立,請說明?
安頓方式是藉著生者與亡者彼此間的親情聯繫,利用彼此的關心來化解生死的對立
3. 道德型態的殯葬倫理藉著哪一些操作安頓生者與亡者,請說明?
第一、對亡者要有哀傷之意;
第二、不要哀傷到讓亡者擔心;
第三、喪事處理後不可遺忘亡者;
第四、亡者遺體要妥善處理;
第五、亡者要順利回到祖先那裡;
第六、亡者要有後代祭祀。
4. 請簡單說明他律型式的道德型態殯葬倫理。
主要是根據禮儀的規定辦事
5. 請簡單說明自律型式的道德型態殯葬倫理。
道德自主性的要求,我們可以按照社會的變化創造出我們所需要的禮儀規矩。
6. 最初型式的社會型態殯葬倫理後來在執行上出了何種問題,請說明?
行規的方式出現,目的在於透過儀式的運作,協助生者善盡孝道
7. 社會型態的殯葬倫理在專業倫理化之後還會有什麼樣的困擾需要面對與解決,請說明?
在其他服務業的衝擊下,殯葬業進入專業倫理的第二個階段。
第 06 講 - 殯葬倫理的形式原則
本講次是從小王有一次受到家屬詢問:他的服務是否算是以家屬與亡者為中心的服務談起。在討論這個問題之前,我們需要先瞭解殯葬倫理的演變,才會清楚家屬為什麼會提出這樣的問題?

如果我們是處在最初殯葬倫理的宗教時期,那麼家屬絕對只會想到如何安頓亡者來化解自己對於死亡的恐懼,而不會想到問我們這個問題。因為,這時還沒有殯葬業者的存在。同樣地,到了殯葬倫理的道德時期,家屬一樣只會想到如何安頓亡者來滿足自己的道德責任,而不會想到問我們這個問題。不過,到了今天情況就不一樣了。因為,在社會分工的要求下,家屬沒有能力獨自處理親人的死亡。所以,只有委託我們處理亡者的喪事。在這種社會型態殯葬倫理的要求下,家屬身為消費者當然會問我們這個問題。

那麼,殯葬業者要如何服務才能算是以家屬與亡者為中心?以前,我們認為殯葬業既然自認為自己就是服務業,那麼他們應該知道什麼是以家屬與亡者為中心的服務。但是,在深入瞭解之後,就會發現情況未必如此。為什麼呢?因為,殯葬業雖然自認為服務業,但是他們並不認為自己的服務就像一般服務業那樣。對他們而言,他們的服務是根據禮俗來服務的。既然如此,他們就很難根據家屬與亡者的需求來服務。

可是,我們又很清楚地知道他們對於禮俗的解釋不見得完全一致,常常會隨著自己的需要而改變。因此,這種根據禮俗來服務的方式,其實是一種以業者為中心的服務。所以,我們如果想要做到以消費者為中心的服務,那麼必須從禮俗的改變與由來談起。

對我們而言,只要我們回到歷史當中,就會發現禮俗並非一成不變的。實際上,禮俗是隨著時代的需求而改變。例如飯含就是一個最好的例子。不僅如此,禮俗的改變更是隨著家屬與亡者的需求而來的。因為,禮俗原先就是為了解決家屬與亡者有關死亡的問題而來的。因此,我們只要回到問題本身,瞭解家屬與亡者有關死亡的需求,那麼就可以圓滿解決生者與亡者的生死問題。
1.最初的死亡處理遭遇什麼問題,以致於後來的宗教形式需要改變作法,請說明?
家屬絕對只會想到如何安頓亡者來化解自己對於死亡的恐懼,而不會想到問我 們這個問題
2.從道德的角度來看,殯葬倫理要處理的問題是什麼,為什麼這樣,請說明?
家屬一樣只會想到如何安頓亡者來滿足自己的道德責任,而不會想到問我們這個問題
3.殯葬倫理的發展為什麼到後來會進展到社會的型態,請說明?
家屬身為消費
4.殯葬業者為什麼要自認為服務業,請說明?
應該知道什麼是以家屬與亡者為中心的服務
5.殯葬業者為什麼又自認為不是一般的服務業,請說明?
服務是根據禮俗來服務的。既然如此,他們就很難根據家屬與亡者的需求來服務。
6.為什麼殯葬業者根據禮俗服務我們認為是一種以業者為中心的服務導向,請說明?
第一章 殯葬倫理的重要性
一、殯葬倫理的存在,所經過的演變階段:(第一節)
第一個階段是宗教起源的階段,「靈魂不滅」之死後世界觀的原始宗教信仰。
殯葬倫理的宗教起源:因著人的死後生命而有的倫理作為。
☆人類學家與考古學家對山頂洞人在亡者四周灑紅色鐵礦粉的相關意義:
a.恐嚇說→嚇唬動物不敢靠近亡者,對亡者遺體產生保護的作用。
b.復活說→利用紅鐵礦粉的紅色重新提供亡者生命所需活力,擁有新的生命。
c.長眠說→亡者並沒有死,只是睡著而已,紅鐵礦粉表示亡者的生存狀態。
d.死後生命說→表示亡者並不是永遠不存在,只是以另一生命型態存在與活人不同空間的世界。
殯葬禮儀既然是生者為死者舉行的追念及遺體安置的行為,透過儀式的進行,除引領逝者走入另一個生命的境界,其中也蘊涵並表現生命的終極關懷及生命意義的追求。
《禮記》〈祭義〉篇中有云:「眾生必死,死必歸土,此之謂鬼」,〈郊特牲〉篇中亦提到:「魂氣歸于天,形魄歸于地」,原始人們對靈魂的思維,即認為人除了有形的軀體外,還有一個無形的靈魂存在,在深層的靈魂信仰中,認定有死後的世界,人的靈魂並未隨身體的死亡而消逝,另有其依存的地方。
第二個階段是道德起源的階段,儒家「不忍人之心」(惻隱之心)的道德意識覺醒。
☆道德起源的殯葬倫理:和人性有關。
《孟子》中說:蓋上世嘗有不葬其親者,其親死,則舉而委之於壑。他日過之,狐狸食之,蠅蚋姑嘬之;其顙有泚,睨而不視。夫泚也,非為人泚,中心達於面目。蓋歸反虆梩而掩之。掩之誠是也,則孝子仁人之掩其親,亦必有道矣。
並非有人類的出現即有喪葬禮儀的活動,在原始社會鬼魂崇拜未興起前,人們並沒有安葬先人的習俗,而是把先人的屍體棄之溝壑,或置於荒野。對先人屍體進行掩埋的行為,是人類對於親族觀念已達到理性的階段,不忍見到親人曝屍荒野,任憑腐爛及受牲畜鳥獸啄食,可見此時孝道之情與親族倫理已趨文明理性的階段。
第三個階段是社會起源的階段,從《禮記》中云:「『凡民有喪,匍匐救之』,無服之喪也。」的傳統社會性質的殯葬倫理,轉化為現代專業化服務的殯葬倫理。
☆殯葬業者的殯葬倫理的特質:a.道德起源的殯葬倫理。
b.社會起源的殯葬倫理
殯葬業者除了要提供相關的服務倫理之外,還要協助家屬善盡孝道。
殯葬禮儀業者應強化自身的職業倫理與專業素養,以「視喪如親」的情懷為其服務之宗旨,在執行殯葬禮儀的過程中,協助家屬在「家庭倫理」中「孝道倫理」的完成,並為家屬做殯葬相關儀式的意義及內涵的說明,以達到生命教育積極的正面意義,並通過儀式的操作完成家屬悲傷情緒撫慰的任務與生命關懷的目的,使殯葬禮儀的功能得以發揮到淋漓盡致。
二、殯葬倫理的作用:(第二節)
殯葬倫理有一個很特殊的作用,就是「協助家屬善盡孝道」。
殯葬業的倫理是一種主動式的負責:a. 滿足消費者的需求。
b. 協助消費者完成他的責任。
(協助家屬善盡孝道)
殯葬服務業者的服務標準,取決於「社會大眾」的主流標準。
所謂「共同認可」:指的不是大家都完全一致的看法,而是具有高度共識的看法。
三、專業服務:(第三節)
☆殯葬業者充實自我能力的學習管道:(P.12~13)
a.書籍→
b.研習→
c.學分→

☆殯葬服務的最主要目的:服務家屬,協助家屬解決親人死亡所產生的問題。
為了達成這個目標,殯葬服務就不能像一般的服務那樣,只從服務者的角度出發,提供一般的服務,而必須轉從家屬善盡孝道的部分,提供專業的服務,確實滿足家屬善盡孝道的需求。
四、形象重塑:(第四節)
☆目前社會對殯葬業的看法:a.黑 b.狠
☆殯葬業者新型象建立的方法:a.良民證的申請
b.公益慈善活動的參與與贊助
c.公司形象的重塑
d.服務品質的提昇
第二章 殯葬倫理的意義
瞭解「殯葬倫理」意義的方法:(第一節)
就是「溯本追源」的方法,回歸最初經驗的用意是為了發現經驗背後所要解決的問題。
殯葬倫理的字源意義:(第二節)
殯—《說文解字》:「死在棺,賓遇之。」段玉裁注曰:「按士喪禮:主人奉尸,由阼階鄉西階斂於棺。」殯是指人死後,由主位變成客位之身份轉換,所以此字由“歹”及“賓”兩字所組合而成。
葬—《說文解字》:「葬,藏也;从死在艸中,一其中,所以荐(薦)之。」《周易》:「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段玉裁注曰:「古厚衣之以薪,故其字上下皆艸。」古時後掩埋的方式,是使用很多的草和樹枝加以覆蓋,是以“死”人放在“艸”中間,“一”在裏面是用來指出蓋著尸體的草墊。《禮記.檀弓上》:「葬也者,藏也。藏也者,欲人之弗得見也。」葬其意為—人死後加以掩埋(藏)。
儒家對於遺體處理以道德觀的文化意涵所代表的是:家族傳承責任的完成。
倫— 人與人之間的對待之道。《說文解字》:「倫,輩也。」段玉裁注曰:「同類之次曰輩。」即為人倫之序,昭穆之次,各有其位。
理— 事物的秩序與法則。《說文解字》:「理,治玉也。」段玉裁注曰:「得其分則有條不紊謂之。」孟子字義疏證曰:「理者,察之,而幾微必區,以別之名也。」
倫理— 列等第、明尊卑、別親疏,各得其份。
一個人只要經過長時間的維持,就會變成風俗習慣,也就是「倫理」。
殯葬倫理的實質意義 —「從道德的角度瞭解有關遺體處理過程中人與人之間應有對待之道」。


殯葬倫理的認知:(第三節)
☆瞭解現代殯葬倫理的方式:
1. 實務層面→直接由行業(殯葬業)本身來瞭解。
2. 理論層面→從主流觀點來作引伸。
☆社會大眾把殯葬行業當成死亡的化身,在不喜歡死亡的情況下,這種行業自然也就變成不受歡迎的行業,最關鍵的原因就是:死亡禁忌
☆現代化殯葬的最高要求:以消費者為導向的作為
☆現代人對殯葬倫理的認知:
1. 行規式的瞭解。
2. 專業倫理的瞭解。
殯葬倫理的一般認知,已經從行規逐漸轉向專業倫理。
殯葬倫理的真實意義 —「要設身處地的為家屬考量,滿足家屬善盡孝道的要求」。
喪禮是生命教育的重要場域,以禮儀的道德認知與行為規範,引領生命價值的實現。喪禮的精神是孝,殯葬禮儀的目的是「教孝」,孝是為人子女者於父母親長生前盡孝,而不是死的時候來「裝孝」。更不是利用排場盛大的宗教儀式及冗長壯觀的葬列,把「孝」做大,而失去喪禮中「教孝」的本義。
所以,殯葬倫理不應該只是一種行為倫理,更應該是一種個人生命實踐的倫理。換句話說,殯葬倫理應該是能夠協助家屬真正善盡孝道的倫理。

第三章 殯葬倫理的歷史
探討殯葬倫理歷史的類型方法:(第一節)
1. 斷代史 2.通史 3.類型史
本章是以從「類型史」的角度切入探討殯葬倫理的歷史淵源。
就是「採取只強調整個歷史主要發展階段的方法」,其主要階段大略可區分為:
1. 宗教型態的殯葬倫理
2. 道德型態的殯葬倫理
3. 社會型態的殯葬倫理
(第二節)
一、從「類型史」的角度來看,殯葬倫理的演進過程,最初的型態是原始人「宗教型態」的殯葬倫理作為呈現。
根據考古人類學的說法,人類與動物最初對亡者遺體的處理方式並沒有太大不同。可是,後來人類對於死亡有了自覺,開始處理同類的死亡。在這種處理的過程中,原始人開始有了靈魂的設想。為了避免亡者的靈魂對於活人產生困擾,生者開始採取安撫的作為,希望能夠避免亡者報復的理由上,認為善待亡者的責任就是一種殯葬倫理的實踐。
原始人對先人主要處理方式有兩種:一種就是遺體的安頓,一種就是隨葬品的處理。就遺體的安頓來看,他們用灑紅鐵礦粉在遺體周圍的方式,表示沒有遺棄亡者。就隨葬品的處理來看,他們把亡者生前用過的主要器物留給亡者,希望亡者在死後世界得以過著如同生前時候的生活方式。經過這樣的處理之後,原始人認為他們已經善盡對待亡者的責任。
《儀禮》疏曰:「喪禮,凡二大端,一以奉體魄,一以事精神。」
在靈魂觀念與喪禮結合後,認為死後的靈魂雖離開身體,仍有可能回到肉體而復活,因此必須把死者的肉體作完善之保存。在靈魂不滅的思維中,認為死者靈魂仍存在此世間,即使死者無法復活,善待死者的遺體,也希望因此可得到死者的福報,原始的喪禮就在靈魂不死的觀念下所演繹出屍體保護的行為。
宗教型態的殯葬倫理的其他型式還有:
(1).基督宗教的外在救贖的型態:人類的死亡來自於人類違反與上帝訂定的契約。因此,人類如果想要擺脫死亡的束縛,只有藉著上帝的力量才有獲得救贖的可能。
(2).佛教的自我解脫的型態:人類的死亡來自於人類自己造業的結果。如果人類希望能夠擺脫死亡的束縛,那麼只有透過自覺才有獲得解脫的可能。
各宗教型態的殯葬倫理如何安頓生者與亡者:(P.52)
1.原始宗教:藉由安撫亡者化解生者恐懼而達成。
2.基督宗教:藉由上帝的救贖圓滿亡者的生命,讓亡者與生者不再有困擾。
3.佛教:藉由亡者的自覺解脫圓滿亡者的生命,化解亡者與生者的困擾。

(第三節)
二、「道德型態」的殯葬倫理。道德型態的出現,主要來自於對於親人遺體變化的感受。最初,可能一無感覺。但是,慢慢地就會起不忍人之心(惻隱之心)。如此一來,我們就會把保護親人的遺體當成自己的責任,這就是最初道德型態的殯葬倫理。
這種型態的安頓方式是藉著生者與亡者彼此間的親情聯繫,利用彼此的關心來化解生死的對立。
道德型態喪葬禮儀操作的重點:
第一、對亡者要有哀傷之意—《禮記》:「喪禮,哀戚之至也。」
第二、不要哀傷到讓亡者擔心—《禮記》:「節哀,順變也。」不以死傷生。
第三、喪事處理後不可遺忘亡者—《詩經》:「毋念爾祖,聿脩厥德。」
第四、亡者遺體要妥善處理—《荀子》曰:「喪禮者,以生者飾死者也。大象其生以送其死也。故如死如生,如亡如存,終始一也。」
第五、亡者要順利回到祖先那裡—《禮記》曰:「卒哭曰成事。是日也,以吉祭易喪祭。明日,祔於祖父,其變而之吉祭也。」
第六、亡者要有後代祭祀—《禮記》曰:「祭者,所以追養繼孝也。孝者畜也,順於道不逆於倫,是之謂畜。」

道德型態的殯葬倫理主要有兩種型式:一種是他律型式,一種是自律型式。
所謂的他律型式,主要是根據禮儀的規定辦事。但是,這種方式在面對社會的變局時就無法應付。因此,為了面對這樣的變化,遂有自律型式的殯葬倫理出現。根據道德自主性的要求,我們可以按照社會的變化創造出我們所需要的禮儀規矩。
禮儀的操作是外在的形式表象,殯葬倫理主要是經由儀式的操作,內化人心並喚起道德的覺醒。
(第四節)
三、「社會型態」的殯葬倫理。
社會型態的殯葬倫理可分為二個階段:
1.第一階段:協助家屬完成孝道,安頓死者與生者,達到生死兩相安的目的。 (行規要求)
2.第二階段:提供專業的服務品質,滿足消費者需求的服務倫理。
(專業倫理)
現代化的殯葬服務觀念就是兼顧死者與生者兩部分的服務事業,殯葬服務觀念的轉變,就是殯葬服務從對「死者」的服務,轉向成為對「活著的人」的服務,在現代殯葬服務觀念的重大變革,莫過於此。這樣一個觀念的跨越,使得殯葬服務從「死人服務事業」轉為「活人服務事業」,殯葬服務不僅要處理亡者的遺體,更要兼顧家屬的情緒感受,由於這樣的一個服務內涵轉變,殯葬事業才算是真正步入服務事業的提升。

第四章 殯葬倫理的基本原則
一、人類最早的殯葬倫理處境:(第一節)
為了讓生者能夠平安活下去,而對亡者所做的殯葬處理。
在「靈魂不滅」的原始人類的思維下,認為人死後以靈魂的方式存在,為了安撫亡者,生者必須以儀式的方式處理亡者的靈魂,以避免亡者危害生者。
*基督宗教對死亡的解釋:人類對死亡的害怕是→上帝的懲罰。
*基督宗教永死的情況:與上帝的永遠分離。這種分離的表達就是與自己的根源分離,將陷入虛無之中,無法成就自己的存在。
*成就自己的存在,讓自己的存在得到圓滿,需要回歸創造我們的上帝,對於上帝的回歸就是個人生命永生的開始。唯有在永生的情況下,靈魂才能得到真正的安頓。
二、探討各殯葬倫理的差異:
1. 宗教型態的殯葬倫理:Ⅰ.解決生者對死亡害怕的問題,
Ⅱ.亡者死後生命的永恆安頓。
2. 道德型態的殯葬倫理:Ⅰ.生者要善盡他的孝道,
Ⅱ.生者的作為有助於亡者死後生命的 安頓。
☆宗教型態與道德型態的殯葬倫理相同點(關鍵點):亡者(死後生命)的安頓。
3.(社會型態)殯葬倫理的基本原則:(殯葬業者成為安頓生者與亡者的關鍵人物)
Ⅰ.以家屬與亡者為中心的服務原則。(第二節)
面臨問題:受制於禮俗的規定。
解決方式:重新調整設計禮俗。
☆禮俗的存在目的:在於滿足殯葬的需求,解決家屬與亡者因死亡所產生的問題。
☆以生者與亡者為中心的服務原則:(自我評量3)
a. 以消費者為導向的殯葬服務。
b. 重新調整設計禮俗,圓滿整個殯葬事宜。

Ⅱ.維護家屬與亡者權益的服務原則。(第三節)
面臨問題:業者並無維護家屬與亡者權益的意識,用做功德來肯定自己的服務價值。
解決方式:從家屬與亡者的需求做思考,重新設計所能提供的服務內容。
改變的原因:a.生意上的考量 b.社會潮流的要求
Ⅲ.以人性化的專業服務來服務家屬與亡者的服務原則。(第四節)
從現代的服務觀點,服務專業化是必然的趨勢。
面臨問題:業者僅以膽識並無法成就專業服務。
解決方式:殯葬禮俗的設計回歸人性,才得以完成專業、人性的服務。
☆真正決定殯葬行業與其他行業不同的特質→禮俗
☆專業服務:a.一致的作法 b.為什麼要這樣做(知其然,亦知其所以然。)
☆台灣各地殯葬禮俗差異可以重建的主要理由:
a.交通系統與資訊網絡拉近各地的距離,各地的表現趨於一致化。
b.禮俗的差異來自於演變的不同,並非起源的不同。
c.保留相應性的禮俗,淘汰不相應的部份,可使禮俗趨於一致化。
☆水床的功能:讓臨終者a.交代遺言 b.洗淨遺體 。
Ⅳ.以喚醒家屬與亡者對生死認知為己任的服務原則。(第五節)
面臨問題:過去業者的僅以動作服務為主。
解決方式:業者需瞭解殯葬禮俗行為的意義與內涵,才得以圓滿生者與亡者的生死認知與生命的終極意義。
☆為亡者燒庫錢還庫,還庫金額多寡主要是根據亡者的:生肖。

三、殯葬倫理的演變:
最初宗教型態的殯葬倫理,只以如何安頓亡者來化解自己對於死亡的恐懼。
到了道德型態的殯葬倫理,家屬完成安頓亡者來滿足自己的道德責任。
現今社會在分工的要求下,家屬因沒有能力獨自處理親人的死亡,需委託殯葬業者處理亡者的喪事。在這種社會型態殯葬倫理的要求下,家屬身為消費者,殯葬業者要必須要滿足消費者之需求,成就以家屬與亡者為中心的殯葬倫理。

還庫儀式對生者所代表的意義:信用教育。


殯葬倫理與宗教(第一章~第五章)
第一章
殯葬倫理的重要性
殯葬倫理的存在問題
人類最初過著不自覺的生活。
人類的死亡就像動物那樣的自然。
人類的死亡不需做任何處理,也不要做任何的處理。
殯葬倫理的存在問題
人類不處理死亡,沒有延續。
意識的覺醒,人類開始有特殊的處理方式。
3. 山頂洞人的處理方式。
人類死亡,採取埋葬方式。
人類與動物有了最大的分別。
3. 山頂洞人對死亡的處理方式,(人居洞穴,亡者居下室) 。
4. 通過一定的儀式,給亡者隨葬品及四周灑上紅色的鐵礦粉。
隨葬品-把人死後的的世界,看成活著的世界需求一樣生活。
☆人類學家與考古學家對山頂洞人在亡者四周灑紅色鐵礦粉的相關意義: a、恐嚇說-讓動物不敢靠近屍體。
b、復活說-提供亡者的新生命
c、長眠說-表示亡者生存的狀態
d、死後生命說-亡者以不同的生命存在
※殯葬倫理的宗教起源
a、以人類的方式處理
b、埋葬自己的同伴
c、可能有倫理的作為
※孟子的說法
a、道德上的不忍心
b、受到鳥獸者的侵襲與破壞
c、不同於動物的處理
1.親人要善盡殯葬倫理
2.承辦殯葬事宜人員也要善盡自己殯葬倫理
1.家族遭到破壞,已無能力處理相關喪葬事宜
2.由喪葬人員代為處理
3.殯葬業者宛如是喪家的一份子
4.職業的一環
1.喪葬倫理的特質
a.一方面是道德起源的殯葬倫理
b.一方面是社會起源的殯葬倫理
c.殯葬業者提供相關服務倫理,還要協助家屬善盡孝道
※協助家屬善盡孝道
協助家屬善盡孝道的要求,
是一種很特殊的殯葬倫理要求
1.死亡是一家族的事
2.感受到巨大的衝擊
3.亡者無法以活人的身分出現
4.親人在世時最後一次機會
※協助家屬善盡孝道
1.死亡不只是自家有關
2.跟整個社會有關
3.殯葬業者必須掌握住社會的主流標準以及相關的詮釋方式。
※提昇專業服務
1.專業書籍的無法清晰完整的說明(粗疏與錯誤)
2.研習課程無法清晰完整的說明
3.學分課程設計的部份不夠完整,授課教師的觀點不一。
※提昇專業服務
1.單純有其各自的功能,但必須篩選與統整
2.殯葬業主要讓家屬善盡孝道,喪事處理得到安頓,業者可獲的肯定
3.如燒庫錢(寄庫、還庫)
※重塑殯葬形象
1.黑與狠:搶屍體、威脅其他業者、恐嚇家屬
2.社會禁忌:
a.死亡避而遠之
b.業者讓人成為害怕與討厭的禁忌人物
※重塑殯葬形象
1.企業化的形象,正面的評價
2.從黑道轉成被信賴的人
3.提升形象與服務品質
4.透過進修不斷的自我提升專業素養
※重塑殯葬形象
1.一切的努力來自社會的變遷與殯葬業的自覺
2.察覺到自己的倫理責任
3.社會上獲得正面的評價
4.改善自己,提供新的專業服務,重塑一個新的社會形象

第二章 殯葬倫理的意義
※我們如何瞭解殯葬倫理的意義
1.實務的經驗都會在歷史的洪流中遭遇到改變的命運
2.只有追本溯源
※殯葬倫理的字源意義
殯:就是「歹」與「賓」
許慎:「死在棺、將遷葬柩、賓遇之」
葬:就是「艸」與「死」 將亡者遺體藏於草叢之中
殮的階段? 衾衣
《三國志-魏書二》-文帝紀:夫葬也者,藏也,欲人之不得見也。、、、、為棺槨足以朽骨,衣衾足以朽肉而已。、、、 、
殮的階段?
《荀子‧禮論》所云:「天子棺槨七重、、」然後皆有衣衾多少厚薄之數,皆有翣菨(shà jiè,棺材上的裝飾物)文章之等,以敬飾之,使生死終始若一;一足以為人願,是先王之道,忠臣孝子之極也。
1.動物對同類的死亡,通常不知不覺的把同類當成食物
2.動物的死亡,有時候就成為人類的食物
3.人類對於自己同類的死亡,採取一些儀式的作法

※.儒家的道德儀式,就是禮俗
a.道德想法就是家族傳承責任的完成,未完成則為不孝
b.「殯」,亡者身分的轉換(由主人變為客人)、由亡者(家鬼)成為祖先
c.不只是遺體的處理,還是家族傳承的媒介,讓家族的延續不絕
1.倫理:
a.倫:為 「人」與「侖」
b.理:為「玉」與「里」
所以倫理就是人的秩序與規則
1.西方指倫理為風俗習慣(時間累積的產物)
2.孟子說:倫理為(風俗習慣+人心規則)的瞭解

1.殯葬倫理就是「遺體處理的過程」和「人與人之間應有的對待之道」
2.殯葬倫理必須加入道德的角度來瞭解
1.國人把殯葬倫理當成一種道德主體的實踐
2.西方把殯葬倫理看成一種必須遵守的社會規定

※殯葬倫理的一般認知
殯葬倫理如何進入現代生活中
1.直接從實務層面進入-由行業本身來瞭解
2.從理論層面進入-從主流觀點引申
殯葬業
1.關鍵的原因是死亡的禁忌
2.當成死亡的化身,自然成為不受歡迎的三不管行業
殯葬業
1.社會的變遷,殯葬業也努力的跟上時代
2.用心與專業的形象(如制服、式場的變革)
※殯葬倫理的真實意義
1.現代殯葬倫理的質疑顯然不是來自系統內部的質疑,而是來自系統外部的質疑
2.社會的變遷(古代與現代)造成認知的不同

1.現代殯葬業只能從表面上給予家屬一些社會上的肯定作為
2.殯葬業要家屬如何善盡內在的孝道,就無能為力了

第三章 殯葬倫理的歷史
我們如何了解殯葬倫理的歷史
1.殯葬倫理的歷史為較新的領域,古人較少著墨
2.殯葬倫理的成書
a.歷史資料不是直接的呈現
b.須耙梳建構而成
c.非一、二人所成完成
d.需長時間、龐大經費
殯葬倫理的書策撰寫
a.通史?
b.斷代史?
c.類型史?
※宗教型態的殯葬倫理
1.殯葬倫理的出現有其歷史的機緣
a.人類和動物一樣都會對死亡出現恐懼的心理反應
b.人類逐漸察覺出處理恐懼的情緒
c.人類出現了自覺,不在隸屬動物層次
1.人類開始自覺的處理同類死亡的問題
a.作夢的經驗
∮.現代人作夢只是主觀的經驗,和真
實的世界完全不相干
∮.原始人的夢境,所發生的一切就是
在現實中所發生的一切
1.原始人對夢境又生又死的矛盾現象
a.經過長期的努力
b.出現靈魂存在的設想,化解矛盾的現象
生活型態
1.原始人無法區分夢境與現實,所以對夢境生活和現實中生者一樣,都是存在中的真實
2.生者受到此時此地時空的限制,但亡者可自由自在出入不同的時空作用方面

1.生者在現實中受到環境因素影響,無法擺脫
2.亡者不同,不受環境影響,而可藉著夢境與某種神祕的方式影響生者
※靈魂問題-現代人
1.認知的方式:靈魂只是知識的問題,不牽扯任何實踐的問題
2.信仰的方式:靈魂不只是知識的問題,更是實踐的問題
※靈魂問題-古代人
1.安撫亡者,步要讓亡者不滿
2.因怕報復,所以不能讓亡者心生怨恨
※安頓亡者-原始人
1.遺體的安頓-生前的地方、紅色鐵礦粉
2.隨葬品的處理-生前與死後要繼續擁有
安頓亡者-維護部落生存,必需善待亡者,避免報復,稱之為宗教型態的殯葬倫理
基督宗教
1.靈魂是人死後的產物
2.擔心去處或威脅世間
3.用埋葬手段來安撫亡者
基督宗教
1.人的死亡不是上帝創造,而視為反誓言的結果
2.派基督來到人間救贖,重回上帝身邊
3.亡者生前是否虔誠
基督宗教
1.死亡與生者一直處在緊張的狀態中
2.生者一直都處在亡者的陰影中
3.殯葬倫理的目的在於安頓亡者與生者
佛教
1.人的死亡不是上帝的懲罰,而是自己造業的結果
2.自覺放下才能解脫死亡所帶來的困擾
安頓的方式
1.原始宗教-安撫亡者,化解生者的恐懼而達成
2.基督宗教-由上帝的救贖圓滿亡者的生命,讓亡者與生者不再有困擾
3.佛教-由亡者的自覺解脫圓滿亡者的生命,化解亡者與生者的困擾
道德型態的殯葬倫理
按照禮儀來辦理喪事是道德型態的殯葬倫理所要求的
禮儀操作的重點:
1.對於親人的死亡家屬要表現出哀傷之意
2.在哀傷過程中不能讓亡者擔心
3.在喪事處理後不能遺忘亡者
4.亡者的遺體要得到妥善處理
5.亡者要能夠順利回到祖先那裡
6.亡者要有後代繼承與祭祀
社會型態的殯葬倫理
第一階段:個人的品德從樸實轉為現實;利益是最重要的考量,道的只是一種行 銷的宣傳
第二階段:殯葬倫理不在是行規的要求,而是專業的要求

第四章 殯葬倫理的基本原則
如何決定殯葬倫理的基本原則
死亡不只是一個自然的事實,還是一個需要處理的問題
對喪家而言,任何的安撫動作都必須能夠滿足他們的需求
生者時要盡到孝道,亡者時必須得到安頓
亡者對生死的認知,讓家屬與亡者有機會圓滿自己的生命。
1.以家屬與亡者為中心的服務原則
2.維護家屬與亡者權益的服務原則
3.以人性化的專業服務家屬與亡者的服務原則
4.以喚醒家屬與亡者對生死認知為己任的服務原則

以家屬與亡者為中心的服務原則
1.一般的服務業為生者,而殯葬業的服務對象為生者與亡者。
2.殯葬業者的服務沒有得到社會的接受與肯定,凡而受到拒絕與否定
3.殯葬業者的服務必須以禮俗來服務,較不同一般的服務業
4.殯葬服務業是一種以業者為導向的服務
以家屬與亡者為中心的服務原則
1.禮俗的源流及其意義-飯含為例
2.禮俗必須調整與變化
維護家屬與亡者為權益的服務原則
殯葬業者必須注意到家屬與亡者的實際需要
1.現代化的殯葬業者,必須注意到傳統殯葬改變的必要性。
2.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社會大眾不在停留在被動接受服務的階段,必須有主張

人性化的專業服務,服務家屬與亡者的服務原則
1.專業化的服務是現代化的服務特質。
2.膽識只能算是人格特質,不能成為行業特質。
3.膽識的要求確實是殯葬業者和其他行業最大的不同點
4.禮俗才是真正決定殯葬業者和其他行業不同的特質

以人性化的專業服務,服務家屬與亡者的服務原則
業者的答案各自解讀,以水床為例
1.椅腳放置水杯,防螞蟻侵襲。
2.水床之下放置水盆
3.禮俗才是真正決定殯葬業者和其他行業不同的特質

以喚醒家屬與亡者,對生死認知為己任的服務原則
業者的答案各自解讀,以燒庫錢為例
殯葬業者必須喚醒家屬與亡者對生死的認知,圓滿他們的生命

第五章 殯葬倫理的基本規範
如何決定殯葬倫理的基本規範
遮神為例:
1.神明是經過死亡,超越死亡
2.神明存在的目的是庇祐我們
3.不遮神會影響子孫嗎?
4.神明是將亡者引入天堂!
家屬與亡者為中心的服務原則:
1.消極的面向:不可以把家屬與亡者工具化
以殯葬業者的意思為意思,
把禮俗的規定當成唯一的標準
2.積極的面向:尊重家屬與亡者的自主權
讓家屬與亡者充分的了解殯葬服務的目的
家屬與亡者對於殯葬內容的決定
家屬與亡者權益的服務原則:
1.消極的面向:不讓家屬與亡者的權益受損
以殯葬業者的權益為權益
把禮俗的規定當成權益的依據
2.積極的面向:家屬與亡者的權益受到保障
讓家屬與亡者的權益得到充分的認識
家屬與亡者實現自己殯葬內容的決定
以人性化的專業服務:
1.消極面向:不要用非人性化、非專業化的方式服務家屬與亡者,讓家屬與亡者得到人性化、專業化的對待。
應避免的情形:a.以殯葬業者既有的方式服務。
b.把禮俗規定當作服務的標準。
以人性化的專業服務家屬與亡者的做法—
a.讓家屬與亡者充分了解什麼才是人性化與專業化的對待。
b.主動提供家屬與亡者人性化與專業化的服務。
6.喚醒家屬與亡者對生死認知為己任—不可以忽略家屬與亡者有關生死認知的要求,讓家屬與亡者清楚了解自己的生死認知。
應避免的情形:a.以殯葬業者的認知為認知。
b.把禮俗的認知當成生死認知的最後定論。
喚醒家屬與亡者對生死認知為己任的做法—
a.讓家屬與亡者充分了解生死認知的重要性。
b.協助家屬與亡者清楚意識到自己的生死認知內涵。
以家屬與亡者為中心服務原則的消極規範:(第二節)
殯葬禮俗存在的目的—為解決家屬與亡者因著死亡所產生的問題。
在殯葬專業理論素養普遍不足的情況下,殯葬業者對殯葬禮俗的禮義精神,大多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對喪家的生命禮儀的教育功能及關懷輔導的能力欠缺,僅蕭規曹隨的依循舊例禮俗辦理死者的相關事宜。
以家屬與亡者為中心服務原則的消極規範—
a.需要對禮俗進行符合時代的調整。
b.必須重新依據個人的需求來設計。
應避免:a.時代變遷所造成的差異。
b.忽略個人需求不同所造成的差異。
c.避開禮俗的陷阱。
以家屬與亡者為中心服務原則的積極規範:(第三節)
如果希望家屬與亡者對於殯葬事物能夠擁有自己的判斷,首先要做的事情就是
→ 教育他們(家屬與亡者)。讓他們對殯葬事務有所了解。
如何讓家屬與亡者安心的了解殯葬事物的相關知識與做法:
a.破除死亡禁忌的禁忌性。
b.了解殯葬事務的目的。
殯葬事務的目的—在於解決死亡所產生的問題。
真正圓滿尊重的意涵—要一本初衷與家屬溝通,了解並解決殯葬事務的問題。
維護家屬與亡者權益服務原則的消極規範:(第四節)
殯葬業者在服務時是根據家屬與亡者的何種立場來對待?
a.根據家屬與亡者對殯葬事務的認知來對待。
b.根據家屬與亡者對自己權益的認知來決定對待方式。
c.根據家屬與亡者對自己權益堅持的層度來決定對待方式。
殯葬業者之所以把自己的權益放在第一位,主要是來自於家屬與亡者對禮俗的無知與信賴。
解決方式:要讓家屬與亡者了解禮俗的真正意義。
維護家屬與亡者權益服務原則的積極規範:(第五節)
家屬與亡者可以擁有的權益有哪些?
a.認知的權益。
b.自主的權益。
c.合理對待的權益。
d.圓滿生死的權益。
為維護家屬與亡者的權益,對於殯葬業者的要求有哪些?
a.應有教育家屬與亡者的義務,讓他們了解在殯葬服務上擁有的權益。
b.洽談殯葬事宜時,由喪家決定殯葬事務內容,才能得以圓滿。
c.秉持良心做事,對家屬與亡者提供合理的服務。
d.讓家屬與亡者清楚圓滿自己的生死,得以兼顧社會與個人的要求。

以人性化的專業服務來服務家屬與亡者服務原則的消極規範:(第六節)
1.一般的殯葬業者受制於禮俗的規定,無法達到專業化的服務。
2.因時代的變遷,禮俗是一般殯葬業者服務的依據,但無法達到人性化的需求。
由上可知,殯葬業者無法達到專業化服務的主要原因→禮俗。

以人性化的專業服務來服務家屬與亡者服務原則的積極規範:(第七節)
人性化的專業服務,必須滿足下列的條件:
a.服務必須自我一致和品質穩定。
b.具備高品質的特質。
c.滿足家屬與亡者的需求。
d.圓滿家屬與亡者的生命。
如何才能實現人性化的專業服務?
a.透過標準化的要求,將服務流程與做法一致化。←可藉由訓練與監督機制的建立解決
b.透過訓練與研發的機制,將服務品質精緻化與解說化。←藉由研發與訓練達成,主動提供
c.透過調查與研發的機制,將服務內容人性化。←藉由社會調查了解喪家的需求,提供相應的服務
d.透過研發與訓練的機制,將服務深度究竟化。←藉由研發尋求圓滿生命的做法,提供家屬與亡者圓滿生命的途徑
以喚醒家屬與亡者對生死認知為己任服務原則的消極規範:(第八節)
1. 殯葬服務是屬於禁忌服務的一種,原則上我們以儘速處理完畢為主,服務的重點放在亡者的遺體處理上。至於亡者靈魂的去向問題,則交由宗教來處理。家屬情感安慰的問題,則交由家庭自己去處理。
2.殯葬業服務功能的限制的主要原因有哪些?
a.來自於傳統文化與社會的限制。
b.來自於殯葬業者的自我設限。
3.如何滿足亡者生前的想法,解決亡者死亡的問題–生前契約
4.禮俗之所以未能滿足家屬與亡者的生死,主要理由:
a.殯葬業者對禮俗的認知不足。
b.殯葬業者只相信禮俗。
將亡者遺至棺木中時,禮俗要求一定要擺正主要理由(目的):表示亡者的正直與清白
之所以如此,因為禮俗規範的背後有道德的要求。
以喚醒家屬與亡者對生死認知為己任服務原則的積極規範:(第九節)
1.生死認知的內涵,指的是我們對生死認知的了解。
2.生死認知的內涵,主要包括哪幾點:
a.有關生命認知的問題→協助尋求並肯定臨終者其生存的價值。
b.有關死亡態度了解的問題→協助臨終者安心的走向死亡。
c.有關死後生命歸宿的問題→確認亡者生死的認知,提供適當的宗教儀式。
上述所謂的消極規範,皆受限於何種重要因素 — 禮俗。
上述所謂的積極規範,皆有何種共同的特徵 — 主動協助家屬與亡者處理亡者死後的問題。


第六章 殯葬服務人員的服務倫理
一、如何決定殯葬服務人員的服務倫理:(第一節) P.121~124
☆服務倫理:為了讓服務能夠滿足服務對象的需求。(P.121)
☆家屬與亡者在殯葬服務上的需求:(P.121~122)
a.尊嚴的需求
b.主動關懷的需求
c.合理對待的需求
d.專業服務的需求
e.生死了悟的需求
☆殯葬業者依家屬與亡者的需求所提出相應的服務倫理:(P.122)
a.滿足家屬與亡者尊嚴需求的服務倫理
b.滿足家屬與亡者主動關懷需求的服務倫理
c.滿足家屬與亡者合理對待需求的服務倫理
d.滿足家屬與亡者專業服務需求的服務倫理
e.滿足家屬與亡者生死了悟需求的服務倫理
☆殯葬業者服務倫理的主要內容:(P.122)
a.滿足家屬與亡者尊嚴的需求
b.滿足家屬與亡者主動關懷的需求
c.滿足家屬與亡者合理對待的需求
d.滿足家屬與亡者專業服務的需求
e.滿足家屬與亡者生死了悟的需求
☆「客製化服務」的意思:以客為尊,按照客戶的需求量身訂做服務的內容。
☆目前殯葬業者對於「套裝」的服務,主要來自於禮俗對於喪事的規定,認為禮俗化就等同於客製化。
解決方式:從禮俗的規定回歸家屬與亡者的需求,在服務中重獲自己的尊嚴。
二、滿足家屬與亡者尊嚴需求的服務倫理:(第二節) P.125~128
過去認為所謂的殯葬服務就是禮俗的服務,就是在「死亡禁忌」的影響下。
☆滿足家屬與亡者尊嚴需求的服務倫理:(P.125~128)
a.符合禮俗的規定
b.設備與用品精緻化的形式表現
c.配合宗教信仰的尊嚴實現
d.提供亡者個性化的喪禮呈現 ( 類型化≠個性化)
e.亡者生命意義的表現 (最深層的殯葬服務)
三、滿足家屬與亡者主動關懷需求的服務倫理:(第三節) P.129~131
殯葬服務要不要主動,是要由「家屬與亡者」的需求決定的。
☆.滿足家屬與亡者主動關懷需求的服務倫理:(P.130)
殯葬服務是要幫助家屬與亡者解決死亡問題的服務,殯葬服務的主動關懷必須具有實質意義,就是要幫助家屬與亡者解決死亡問題的關懷。
四、滿足家屬與亡者合理對待需求的服務倫理:(第四節) P.132~134
☆滿足家屬與亡者合理對待需求的服務倫理:(P.133~134)
a.從價格與服務的公開化與合理化著手
b.主動告知喪家可擁有的權利與應盡的義務
c.教育喪家,明瞭喪禮儀式的流程及所蘊含的意義及相關的禁忌
五、滿足家屬與亡者專業服務需求的服務倫理:(第五節) P.134~136
過去對殯葬服務的成見,認為殯葬服務只是「禮俗服務」,因此殯葬服務就會變成「經驗服務」。
現在認為經驗服務只是服務的基礎,必須在服務的經驗上精益求精,找出最佳的服務模式。
☆一個服務要進入專業化的領域,必須滿足的條件:(P.135)
a.服務必須一致化
b.服務必須標準化
c.服務時必須提供理論的解說,主動說明各個動作所蘊含的意義。
六、滿足家屬與亡者生死了悟需求的服務倫理:(第六節) P.137~139
過去認為殯葬服務只是「禮俗」就是一切,只要按照禮俗服務,生者與亡者就可以得到安頓。但現在依照禮俗來做服務,喪家不免質疑禮俗的規定是否合理,因此,禮儀服務業者必須面對此問題來做因應。
☆滿足家屬與亡者生死了悟的需求的服務倫理,其因應之道:(P.137~139)
第一階段:提供合理的說明,讓喪家不再質疑。提供解說讓喪家了解禮俗的意義,使喪家了解為什麼禮俗會有這樣的規定,解除喪家對禮俗的疑惑。
如果喪家不能接受,認為是農業時代的舊規矩,不見得要遵守,就必須進入→
第二階段:回到禮俗的原意,重新根據現代的狀況設計新的規定。禮俗最早出現的原意就是要幫助家屬與亡者解決死亡所產生的問題,依照新設計的規定,向喪家說明喪禮的作為並沒有背離禮俗的最初原意。也藉由新設計的規定及現代科技的應用,解決亡者未完成的遺願,滿足家屬與亡者生死了悟需求的服務。
第七章 殯葬倫理的未來
摘要 P.144
從「外在規範」往「內在規範」發展:就是「從形式的遵守轉向實質的遵守。」
從「社會層面滿足」往「生死層面滿足」發展:就是「殯葬服務必須從社會的要求進到生死的要求。」
從「專業服務」往「創新服務」發展:就是「殯葬服務必須從一般的服務進入個別的服務。」
從「外在規範」往「內在規範」發展:(第一節)P.145~148
以前殯葬業的成員為何是以世襲為主:P.146
主因是殯葬業被社會當成是「禁忌的行業」,表面上是受到外在社會規範的結果,深究其理由是宗教上所謂「業報」的理由。認為只有兢兢業業的遵守殯葬(服務)倫理,利用今生的時間來好好服務家屬與亡者,累積許多的功德,在來世投胎轉世時,可以脫離殯葬業轉到其他行業。
殯葬倫理的外在規範為何:P.147
殯葬倫理不是由殯葬業者自行決定,而是來自「殯葬需求」本身,為使殯葬倫理不會成為獲利的絆腳石,業者選擇有條件的遵守,殯葬倫理成為一種宣傳的口號,以獲利為前提下來為家屬與亡者做服務。
殯葬倫理由外在規範往內在規範發展的意義為何:P.148
將殯葬倫理看成是真心要幫家屬與亡者解決死亡所產生問題的方法,這種新方法也為業者帶來更多的好處,以新的思維與創新服務,將外在規範轉化成為內在規範的發展,成為提升服務品質與創造利潤的立基。
(課本中以現代「湯灌」的作法取代傳統「擦拭」的方式,服務提升也創造利潤)

從社會層面滿足往生死層面滿足發展:(第二節) P.149~151
早期禮俗作為殯葬服務好壞的判斷標準是根據「社會大眾的意見」,因為禮俗能符合社會的要求。
理由→可以達成社會教孝的目的。
社會充滿孝順的風氣,整個社會就會進入和諧的狀態。
禮俗最早的意思就是要幫助家屬與亡者解決死亡所產生的問題,但隨著時代變遷,反而變成一套僵化的系統,桎梏家屬與亡者,無法安頓自己的生死問題。因此,必須挖掘禮俗其中的生死意涵,找到足以安頓生死的做法。
課本P.151以”燒庫錢”為例:
根據禮俗「還庫」是以亡者的“生肖”規定來燒庫錢。
補充:「還庫」所代表的深層意涵所代表的是“信用教育”,依據傳統的道教生死信仰,出生前向庫官(依生肖) 借庫錢出世,死後還庫,「有借有還,再借不難」,未來才有機會再借庫錢投胎出世為人。
庫錢萬數算法參考表:(補充)
生肖 鼠 牛 虎 兔 龍 蛇 馬 羊 猴 雞 狗 豬
子 丑 寅 卯 辰 巳 午 未 申 酉 戌 亥
庫官姓氏
李大夫 田大夫 雷大夫 柳大夫 袁大夫 紀大夫
許大夫 朱大夫 杜大夫 曲大夫 成大夫 阮大夫
北部風俗 10 38 12 12 13 11 36 14 8 9 9 13
南部風俗 8 36 10 10 12 10 34 12 8 6 9 12
從專業服務往創新服務發展:(第三節) P.152~154
☆台灣殯葬服務在專業化的過程出現的問題:P.152~153
1. 台灣殯葬服務的專業化是從外在形象的塑造做起。(強調服務形象及一般人看得到的告別式部分,看不到的殮及後續關懷的部分,就顯得粗糙許多。)
2. 台灣殯葬服務的專業化是在缺乏專業認知的情況下進行的。(雖然學習日本專業化的表面做法,卻沒學習隱藏在專業化背後的專業認知(殮及後續關懷的部分)。)
3. 缺乏專業的殯葬科系來做完整的專業教育,在未能具有專業意識下,沒有能力形成專業判斷下,就無法提供專業的服務模式。
☆對於專業化而言,普遍標準的建立是它的職責。P.153
☆為了能夠圓滿解決家屬與亡者的生死問題,必須要從專業服務進到創新服務的階段,才有能力針對家屬與亡者的個人需求提供相應的殯葬服務。(自我評量 5.) P.153~154
課本舉例:Ⅰ. 湯灌
Ⅱ. 佛教徒
第八章 殯葬與宗教的靈性體驗
殯葬與宗教的靈性生命觀:(第一節) P.159~167
一、 靈性認知的生命關懷
殯葬與宗教都是:建立在人們對「超自然力的神聖崇拜」上,肯定宇宙間存有著超越人體之上的靈性,發展出對靈性的觀念信仰與禮儀實踐,形成了人類對自身與宇宙關係的自覺體證與生命安頓。P.159
殯葬與宗教的關懷主體:奠立在「抽象虛無的靈性體驗」上,肯定人的肉體與靈性是同時並存,進而將人與天地萬物進行靈性的聯結,在「萬物有靈」的認知下建構出對各種超越靈性的宗教崇拜,以及自我靈性終極安頓的殯葬禮儀,以靈性的精神體驗來鞏固與強化「生命存有」的終極價值。P.159
☆殯葬與宗教在靈性上的共生關係與體用關係:P.159~160
宗教為殯葬之體,殯葬為宗教之用。
共同源起於→原始社會人們集體生活的文化意識與行為實踐,逐漸發展出對生命對靈魂或靈性認知下的宗教觀念與殯葬禮儀,靈魂或靈性可以說是的宗教觀念與殯葬禮儀的共同源頭與交集。
殯葬與宗教是透過對靈性的體驗來圓滿實現人們的生存願望,是經由宗教信仰與殯葬儀式來安立明確的生存背景與生活目的。
靈性是建立在人性的精神體驗與實踐上,生命關懷才是殯葬與宗教運作的真正核心。
殯葬與宗教的根本宗旨→是建立在對生命的整體關懷之上,真實面對個體生死存有的價值抉擇,克服人類本能的求生慾望與死亡恐懼,珍惜肉體的養神保形,以累積的醫學知識與修持方法,來擴充對生命本質的領悟與實踐,更能接受死亡來臨時的挑戰與衝擊。
☆殯葬與宗教最重要與最基本的共識→靈魂或靈性的觀念。
☆殯葬與宗教的聯結→主要就是建立在靈魂或靈性 的體驗上。
☆現代人如何得以寧靜與尊嚴的走過人生的最終旅程→ 殯葬的靈性關懷的生命教育。
二、 早期人類的靈性觀念
☆終極實體→來自於生命存有的經驗感受,將意識到的神聖價值實體視為生活的真諦與幸福的泉源,是一種超越自然的無限力量,可以幫助人們從日常生活的混亂與無序中拯救出來,從現實世界提升到理想世界,建構了人與宇宙一體化的對應秩序,領悟到神聖的最高存在與價值依據,經由信仰引領人們生活在同宇宙法則的和諧之中。
此「終極實體」也稱為 → 靈體或靈性。
☆原始社會對靈性的認知與發展方式:P.161
所謂的靈魂或靈性→是指一種形上的超越性生命,是相對於人類具形的肉體生態而言,即在人的有形生命意識到無形生命的存有。
發展→在史前原始社會的人們已將對自體的生命、活動、心靈、精神等種種主觀體驗與意念,投射到外在客觀的認知世界裏,體會到不只人具有生靈、性靈、心靈等生命活動能力,也認識到天地萬物有著比人更強的生命能量,種種超自然的精神力量進而能掌握宇宙的生存秩序,支配人類生活的行為法則。這種超越肉身的靈體世界以其神秘性與威懾性的能量,成為人與自然的主宰,統制著人與人的活動以及人所理解的實在事物。
以一靈體觀念的形成正是人類殯葬與宗教的共同源頭,其發展而成的信仰形式,學界稱為「原始宗教」。
☆「原始宗教」→指人類在原始社會經由對靈體認知與觀念下,發展而成的各種崇拜與巫術的活動,是人類在漫長自我意識的求生活動與進化歷程中,逐漸累積而成的宗教形式 (與殯葬禮儀)。
☆「萬物有靈觀」→或稱為「泛靈觀」,是19世紀英國人類學家泰勒所提出的理論,認為原始社會的人們將

第八章 殯葬與宗教的靈性體驗
一、 靈性觀念的發展與變遷P.163
☆先秦以來殯葬與宗教在靈性觀念上體系性的建構:P.163
先秦哲學是延續著原始社會的靈感思維,認為人與天地鬼神是處在互為感應的體系中,西周以前認為天命是天地間最高的權威性靈體,東周春秋時期最大的特色就是人文精神的躍動,將人從天命意志中解放出來,強調人自身靈體的生命自覺,肯定人性圓滿自足的道德主體性,孔子以知天命的證悟,將人的生命與天命連結,即是人靈與神靈的連結,在具體生命中開闢出內在人格世界的無限性地顯現。
P.164 三位一體
儒家
心 道 道家
利 善 神 天
靈 ∣ ∣ 萬物 靈 合
害 惡 鬼 地
∣ ∣
人 人 西周以前 → 人格化的神 (唯一)
↓ ↓
東周以後 → 抽象化的道 (無窮)
五位一體
佛 教 → 來生 → 彼岸 (借假修真→靈魂輪迴轉世的觀念)
(基督宗教)
儒家(中庸) (追求生命道德的完成,重視社會的倫理)
道家(中和) (重視自然、回歸自然,不著重社會的形式)
二、 靈性觀念的文化意涵
當代生命教育的主要內涵 → 殯葬與宗教的知識與行為 相輔相成。
☆當今社會對靈性認知應具備何種基本文化教養:P.165~167
1. 靈性不屬於科學認知的範疇:人類對靈性的認知是建立在主體生命的精神體驗上,是長期心靈活動下的觀念世界與形上證悟,不屬於現代科學的理性經驗範疇。
2. 靈性是哲學觀念的自我辯證:科學與宗教可以在宇宙論上有著共同的交集,哲學的思辯反省能力,能超越物質的有限性轉換成精神性的象徵,指向於世界的真實開顯與生命的終極意義。
3. 靈性是文化價值的自我實現:不宜將靈性侷限在殯葬與宗教的靈魂觀念,強調的是與人性相完成的心體工夫,重視生命內在主體性的終極關懷。殯葬與宗教是前人智慧的累積與經驗的體悟,是人類自我完善的集體實踐。
殯葬與宗教的靈性實踐:(第二節) P.168~173
一、靈性的儀式行為
靈性是抽象的形上存在,經由語言與文字來進行哲理的詮釋。殯葬與宗教是靈性關懷的儀式行為,在有形的肉體形式上肯定無形靈體的宰制能力,相信人可以透過特有的活動方式與操作行為,發展出從人身到靈體與從靈體到人身的各種互動儀式建構成趨利避害與趨優避劣(趨吉避凶)的活動模式。
《周禮》:吉、凶、賓、軍、嘉五禮
生命禮儀:冠、婚、喪、祭 (生命中重大的禮儀)
祭祀(祭拜亡者與祖先)是重要的殯葬與宗教活動,與國家的禮樂制度緊密結合,利用祭祀的儀式活動來進行國家的禮制教化,進而將祭祀貫穿於國家重要的分封、宗法、軍事以及財政制度中。
祭祀是古代靈體信仰的集大成,是人與天地聯繫的重要管道,以儀式來溝通天命,以神道來安頓人事的吉凶禍福。
禮儀原本是與靈體信仰有關的宗教活動,轉而成為社會人文教化的生活儀節,透過舞蹈與樂歌的節奏與韻律,來美化生命與人格教育。

二、殯葬儀式的發展與變遷
☆殯葬與宗教在靈性實踐的儀式行為上的特色:P.170
喪葬禮儀在後世的傳承與流佈中,難免會發生簡化、變異、增添與流失等現象,但主要的內容與過程仍然未離其宗,穩定與鞏固了傳統社會結構的倫理體制與精神生活。後代道教、佛教等宗教禮儀的加入,增添豐富的喪禮儀式的儀節與表現,以兼容並蓄的方式融合成為更豐富的文化內涵。儒釋道等三教在靈性的認知上具有互補的交流性,可以找到利族的位置來發揮禮儀的教化功能,協助民眾化解因死亡導致的心理與精神的缺憾,也能以其特殊的靈性儀式填補群體的空缺感,使家族與社會得以完整有序的綿延不絕。
☆當代殯葬儀式在發展上的可能困境:P.171
喪葬禮儀在傳統社會與現代社會中,面臨結構變遷的大挑戰,舊有價值系統的快速解體與退位,新的價值系統無法立即的整合與成型,造成雙方長期處在抗拒與衝突的對立情境中,形成文化斷層的現象;外來實用功利文化的猖獗,導致傳統理想文化的動搖,社會文化規範的失靈。過度物質的追求,心靈世界逐漸衰退,造成價值認同的脫序狀態與生命自我主體性的喪失。
三、當代靈性實踐的發展面向:
☆當代殯葬與宗教在靈性實踐的發展面向::P.172~173
1. 包容與整合的靈性儀式:在現代社會的快速變遷下,需要集體的共同努力來面對脫序社會的挑戰,從無規範的狀態中超越出來,肯定人性應有的尊嚴及價值,發展出多采多姿的靈性儀式,來維護社會共同的福祉與利益。
2. 神聖與莊嚴的靈性生活:儀式是以超常態的行為來貞定常態的生活,以聖化的體驗來豐富世俗行為的內涵,重新恢復社會結構的運作規律,將理想的靈性追求融入到真實的生活中,經由儀式的操作感受到莊嚴的神聖存有。
3. 理想與超越的靈性境界:儀式的靈性關懷著重在文化的象徵性體現,是超越出形式的符號性意義建構,是生命境界自我創造的歷程,將自身與宇宙關係進行高度的連結,領悟到超越塵世與超越人身的精神滿足。
殯葬與宗教的靈性照顧:(第三節) P.174
一、 靈性的生死關懷
羅斯在《論死亡與臨終》一書中指出癌症末期患者在精神狀態大致上經過五個階段:
1.否認即孤離 2.憤怒 3.討價還價 4.消沉抑鬱 5.接受 (P.174說明)
對靈性的認知與關懷,應成為現代人最基本的文化教養,來自於對終極真實的主體性確認,經由對生命靈性的肯定與實踐,以精神的自我超克來徹破生死的存亡關卡。
自性覺悟的生死智慧,屬於殯葬與宗教的課題,教導人們勇於面對生死的自然現象,超脫一切生死窮達的命運束縛。
二、 當代的靈性照顧P.176
☆當代安寧療護興起與發展的設會意義:P.176
當代具有安寧療護精神的臨終關懷機構的設置,是新時代人性復振運動,重視身心靈的整體和諧需求,以生命尊嚴的妥善照顧,協助走完人生的最終旅程,是輔助殯葬禮儀的重要事業機構。
歐美國家大約在1970代紛紛設置安寧療護醫院,亞洲各國則在1990年代跟進,在醫院設置安寧病房,積極推動癌末病人的善終服務,避免受到醫藥科技無謂的折磨,獲得更多尊嚴往生的靈性照顧。
安靈療護可以視為殯葬禮儀中重要的一環,主要是建立在重視生命品質的理念上,積極照護臨終病人及其家屬的生理與心理的整體和諧,尊重其自主性的選擇,儘可能提升生活品質至最佳的程度。
所謂生活品質,除了安頓臨中者生理與心理需求外,還需提供必要的靈性需求的陪伴與照顧。
靈性照顧是身、心、靈完整的全人照顧,追求物質的身體與精神的心靈能達到和諧平衡的作用,這是對生命的整體關懷,重視人存有的主體性,除了身體疼痛的治療外,還需要對靈性的確實安頓。
靈性照顧的儀式化,重視的是自我人格的內在養成,在臨終前心理變化的每個階段,都有著象徵意義的儀式導引,維持靈性的穩定發展,來承受切身的痛苦與悲傷。
三、 當代靈性照顧的發展面向P.178
☆殯葬與宗教在靈性照顧的理想文化內涵:P.178
殯葬的靈性照顧視具體的文化行動,可以舒緩臨終者在面對死亡時的焦慮與不安,提升對生命的尊重與珍惜之情,是生者與亡者善盡其一生的責任與義務。這種文化行動是雙向的,將臨終者與照顧者結合成共命的關係,彼此都要有著善盡其生與善盡其死的使命,雙方是相互成全的,在照顧的交接過程中,共同領悟靈性永恆圓滿的意義與價值。
☆當代靈性照顧的發展面向:P.178
1. 人性化的靈性照顧:靈性照顧是回到生命本質上的臨終關懷,追求的是善生與善終的存有服務,在身體、心理與靈性上都能了無牽掛的壽盡而亡,這種服務是來自於人性光芒的相互照應,是彼此心與心相互交流下的生命成全之道。
2. 本土化的靈性照顧:靈性照顧需要因地因時而制宜,要適應本地的文化與風土民情,因應不同的需求而行各種方便的適應,對應於各種既存的文化象徵體系,延續本土化代代相傳的生命運作秩序。
3. 全民化的靈性照顧:靈性關懷是一種全民化的生命運動,傳達對生命共同的肯定、尊重與愛護,建構互為主體的意義生活。這是全民共需的文化教養,經由完善的禮儀安排,達到生者心慰與逝者魂安的終極境界。

第九章 殯葬與宗教的臨終關懷
殯葬與宗教的臨終關懷:(第一節) P.187~193
一、傳統的「壽終正寢」觀 P.187~189
自然權:人的生命存在是一種自然的權利。
自然權是每個人所具有的,以自己所希望的方式或使用自己的權利,以保存自己天性的自由,即保存自己生命的自由。
☆傳統殯葬與宗教如何推動臨終關懷:
傳統的殯葬與宗教的臨終關懷是建立在「壽終正寢」的禮儀上。
「壽終」是一種自然死亡的觀念,肯定人的生存的責任,不是死於非命,可以安然自在的面對死亡。除了「壽終」的理念外,更重視「正寢」的禮儀安頓,不僅要死得其時,還要死得其所,強調「慎終」的觀念,重視生命止息的最後剎那間。壽終正寢的禮儀是以生死自然的觀點來開導臨終者,以坦然的心胸來面對生命的變化,超脫出對死亡的恐懼,領悟到「以死為息」的存有之理。
☆傳統社會「壽終正寢」的臨終禮:
「壽終正寢」可以視為是傳統社會的臨終禮,將人的死亡視為自然的「壽終」,肯定人們安享天年的權利,認知生命是有限性的存在,肯定人活過六十歲就已經算是盡了生存的責任,可以安然自在的面對死亡,以「壽終」來安詳寧靜般圓滿生命的結束。「正寢」是殯葬禮儀相當重要的一部分,要在其所熟悉與喜歡的環境中來結束生命,傳統習俗中,當臨終者進入彌留狀態的時刻,家人為其穿好壽衣,從寢室移到正廳,來嚥下最後一口氣 (此儀式稱為「搬舖」或「徙舖」),「正寢」就是大廳,象徵生命是從祖先的血源傳承而來,最後還是要回歸,成為後代子孫的祖先。
✽根據《黃帝內經》的說法,五十歲才有祝壽禮儀,五十歲以前稱為「賀生」或「過生日」,五十歲以後才稱為「做壽」,逢十要舉行祝壽禮儀稱為「大壽」。
✽台灣傳承漢人的風俗,五十歲以前只做「內祝」,五十歲才稱「壽」,以後每十年稱「大生日」,六十歲稱「下壽」,七十歲稱「中壽」,八十歲稱「上壽」,九十歲稱「耆壽」,百歲稱「期頤」。在這樣的生命禮儀下,活過六十歲以後死亡都可以稱為「壽終」,五十歲以前死亡則稱為「夭壽」。
✽傳統殯葬與宗教的主要目的,在於教導民眾坦然面對壽終的時刻,人的存在是要善生也要善死,「壽終正寢」是最佳的選擇,這種生命教育教導的是「死而不絕」的生命觀。
二、臨終的人性照顧 P.189~191
✽傳統殯葬與宗教的基本內涵,就是建立在心性關懷的人性論上,重視人與天地交感下宇宙生命的存在法則,從自己具體生命中開闢內在的人格世界,儒家與道家都是從「天命」的宇宙根源處,以作為人生安頓之地,確立出人性論,把人之所以為人的本質,放在宇宙的根源處所。
☆傳統宗教在人性的生命開發上的基本模式:
第一種是修行的模式,強調生命自我潛能的修持與鍛鍊,重視自身生命力與潛意識的自我體驗,以精神的無限性來化解身體消亡的有限性。
第二種是靈感的模式,相信人可以交感到超自然的神聖力量,經由巫師或儀式來獲得精神上的充實與圓滿,以信仰的終極安頓來引導生命的歸宿。
✽所謂「修行」,是一種較高層次的生命體驗,認為人可以經由內在心性的自我調整,就能達到與天地鬼神合一的境界,在體內可以留住超越性的能量,成就「與道合一」的生命工夫。
✽所謂「靈感」,是一種較原始層次的生命體驗,是從古老社會延續下來的思維模式,相信人與天地鬼神是一體相應的,結合成命運的共同體,可以經由神話、巫術、儀式等文化的操作系統,在神聖的交感下獲得平安與幸福的保佑。這種生命體驗是把「靈性」與「人性」混合為一,保留著原始「薩滿信仰」的靈感經驗,肯定人性與靈性是可以相互交通,在靈性的護持下提高生活的品質。
三、臨終的終極關懷 P.192~193
☆殯葬禮儀的臨終關懷,是人性的生命自覺而來的行為系統,主要是依循著傳統社會原有的「文化性的理論體系」與「宗教性的理論體系」。
殯葬禮儀的臨終關懷,是文化與宗教等理論體系的集大成,其核心主題在於對人的生命存有進行全面性與系統性的禮儀實踐。
✽所謂「文化性的理論體系」,是純從人性關懷的立場,肯定生命自我承擔的人文價值,建構出對人性尊重與肯定的生命文化體系,此一體系可以與宗教相互滲透,但是其根本精神在於生命主體的價值安頓,直接從人性處就可以確立自我存在。
✽所謂「宗教性的理論體系」,是偏重在人與天地鬼神貫通的靈性關懷上,顯示殯葬禮儀的臨終關懷,其背後是帶有著傳統宗教的信仰色彩,是深入到佛教、道教、新興宗教、民間信仰等宗教文化體系,將人性擴充到宗教的靈性信仰之中。
殯葬與宗教的安寧療護:(第二節) P.194~200
一、當代醫療性安寧療護的興起
★ 據世界衛生組織(WHO)1990年將安寧療護定義為:視生命與瀕死是一正常過程,既不是一倉促也不是延遲性的死亡。提供疼痛與其他不適症狀的緩解,提供病患的照顧是心理與靈性的完整性照顧。
★ 安寧療護已成為現代的醫療機構作為照顧末期病人設施與服務的通稱,起源於西方基督宗教文化為背景的靈性關懷,基於對身心以外的靈性照顧,以醫療團隊的合作方式,對末期病人進行人道的關懷,陪伴走完生命的最後旅程,以及輔導家屬安然度過哀慟時期。
★ 臨終者需要的不只是藥物注射,更渴望的是心靈注射,由物質治療轉向於精神照護,兼顧到病患的煩惱與不安的情緒安頓,提升其生命品質,提供社會、精神與靈性等方面的存有關懷。
★ 安寧療護是在當今的醫學體系中,安置了人們對生命真實感受的精神處境,勇於面對死亡的存有挑戰,理解到科技再如何發達,也不能以醫療技術來取代生理周期的自然死亡。現代醫學以高度科學技術來控制死亡,冒著身心痛苦的高風險來延長生命,只能束手無策地面對死亡,不能以平靜的心態來安度晚年。安寧療護可以說是一種新觀念的臨終醫學。
★ 安寧療護所謂的「全人照顧」,是將人分成身、心、靈等三個部分,要求重視生理、心理、靈性與社會等四層面的生存需求,強調臨終者在靈性層面上的成全是更為迫切,主要是承續基督教的教義與文化體系,追求靈性生活的協調與完成。
二、近代科學與宗教的糾葛(p197-198)
★ 近代科學與宗教的文明糾葛現象,早已是學術關注的重要課題,學者們的論點主要可以歸納為三大類:第一類是對立說,認為科學與宗教是屬於兩種不同的宇宙論或真理觀。第二類是分立說,認為科學與宗教各有不同的領域與特性,一個偏向精神層面,一個偏物質層面,應該區別開來或分治之來避開衝突。第三類是關聯說,主張科學與宗教是相互關聯與相互依存。
★ 若現代醫學依舊獨尊科技,排斥人類其他的精神文化,是停留在人性的傲慢與偏見上,這種截然對立的意識形態,在當代社會中已逐漸地在化解之中,如基督教會主動退出自然科學領域,為歷史上受教會迫害的科學家平反與昭雪,主張宗教與科學的分工,把已知領域交給科學,把未知領域留給宗教神學。科學家也意識到現有的科學方法不是萬能的,不能解釋一切,是兩種不同的真理,承認科學與宗教應該長期並存,雙方可以在有限與無限的研究領域中進行合作。
三、安寧療護的臨終關懷
★ 在醫療領域中,宗教與科學是可以互相包容、共存與補充,在面對生命存有的課題上,科學可以滿足人們對肉體的保全與疾病的對治,宗教可以滿足人們社會生活的圓滿與心靈的成全,二者的相互合作,體現了人們要求在現實生活中達到真善美統一境界的願望。
★ 安寧療護的靈性照顧,一方面來自於基督宗教的臨終關懷,一方面也來自於新興靈性團體的運動風潮,加入了不少巫術、薩滿、神秘經驗與潛能開發等神聖課題,造成宗教與靈感交通的巫術之間不再壁壘分明,形成融合宗教、巫術與超自然等新新的信仰形式,強調靈性照顧不一定屬於宗教的範疇,而是回到人的生命本質來追求精神性的生活品質,重新探索生命存有的意義與價值。
★ 建構本土化的安寧療護,可以說是一種新時代的文化創意活動,應以包容雅量的開放心態,接納病人各自的心身鍛鍊與儀式的操作,最好的方式是以心性陪伴來替代靈性照顧,提供以人為本位的醫療環境,安寧病房或居家照護機構除了必要的醫護照顧外,尊重病人依其各自心靈層次追求自主性生命安頓的方法,可以各自選擇相應於臨終關懷宗教法門或殯葬禮儀。
★所謂開放的心態,是指對各宗教法門與殯葬禮儀的同等對待,或是對人類各種精神文化的尊重,直接向人自身本性的回歸,尊重生命本質的自我開展。
★ 安寧療護與臨終關懷的基本目的是一致的,在於維護臨終者的生命尊嚴與權益,協助臨終者自覺地抉擇自己所需要的生活品質與禮儀行為,醫護人員不是權威的教導者,而事情境的參與者,尊重臨終者自主性的文化認同與身心調適,依其自我成長的生態環境與風俗習慣,以最貼身的精神體驗與殯葬禮儀來自我承擔生死的終極意義。
第三節 臨終關懷與安寧療護的結合(p201-206)
一、養生的心性修持
★ 安寧病房不是用來等死的無奈場所,而是積極輔導瀕死者以最後階段的養生,來為送死預作準備。人是萬物中最靈者,其基本功夫就在於養生與送死的存有安頓。生要有所養,死要有所送。養生不是為了生理形式的求活,而是心性實踐下的求優。送死不是為了靈魂形式的歸宿,而是精神傳承下的再生,經由禮儀的操作,突破生與死的臨界點,延續著生命連續的存有秩序。
★安寧療護的目的就是要實踐臨終關懷,離不開身體的養生與照料,珍惜生命最後階段的養護歷程。所謂養生,是包含了養形與養神等二部份,肯定人的生命是形體與精神的結合,在傳統的生活文化中形與神是等同重要,最好的養生方式是形神兼養。經由形體的修持與醫治來確保心靈的神用。保養與提升人的內在生命力,追求人與自然和諧同步的寧靜狀態。
★ 儒家認為人不是被外在醫療所支配,而是以心性來主宰醫療的目的與作用。道家肯定生死是萬物自然的生命規律,在肉體形式上是無法逃避死亡,莊子要人經由心性的修持,將精神提升到與道合一的境界,以主觀的體認來化解客觀的生死現象。這種體認就是道家的養生功夫。道教的養生方法除了繼承道家心性的修持功法外,也吸納了大量原始宗教的巫術與殯葬儀式,豐富了養生的文化操作。道教的養生方法是全面性,有內在的修持與外在儀式,滿足不同眾生的需求,生命體驗程度較高者,可以經由內修的功夫,保持心神清淨,生命體驗程度較低者,可以經由外在儀式的神聖感應,在祈福禳災與殯葬儀式中獲得安慰,進而內心得以從容與平靜。
★ 除了心性的修持外,神聖儀式的操作是最直接有效的心理治療與養生方法。
★ 佛教的養生,不只是要超越死亡,還要斷滅輪迴,提升到不生不滅的主體生命,領悟到超越血肉身軀的無我境界,發展出各式各樣的修行法門,幫助眾生提高精神境界與生命層次。
二、送死的殯葬儀式
★ 送死是延續著養生而來,如佛教的臨終助念,延續到死後八小時,或稱為「黃金八小時」,是協助臨終者在斷氣時耳根最利的八小時中,經由開示或助念的加持,使其中陰身(靈魂)可以達到更好的境界。佛教的養生與送死的目的是一致的,在於斷除一切生死流轉的無明業力,澈悟人生的本相,參透宇宙的真諦。
★ 道教有超度亡靈的齋法科儀,重視下拔地獄九幽之苦的度王法事,對活人要濟生,對亡者要度死,展現出道教濟度存亡的生死關懷。
★ 佛教與道教認為生命都是死而不絕,要經由送死儀式的特殊處理,讓生命可以獲得總體的和諧與安頓,實現養生的終極目的,這是延續著人類古老的殯葬文化。
★ 殯葬禮儀的主要程序有四:
一、初喪禮儀。
二、治喪禮儀。
三、出喪禮儀。
四、終喪禮儀。
★ 殯葬儀式不只是為亡者的靈魂送死,更重要的是安撫活著的人。
★ 不管是儒家、道家,或佛教、道教,其生死關懷是建立在融合宇宙、社會、人生於一體的生命哲學上,會通了人性與靈性,可以經由靈性的宗教儀式,實踐人性的終極關懷,勇於承擔生命存在的任務與使命,臨終面對的不是死亡的挑戰,而是養生與送死的相續完成。
第四節 當代臨終關懷與安寧療護的發展(p206-212)
一、安寧的生命修持
★ 安寧是一種生命境界,類似《孟子》告子下篇所云:「生於憂患,死於安樂。」這是儒家安身立命的根本精神,以死的安樂來解消生的憂患。安寧指的是不是病房的氣氛,而是生命的境界,安然地接受死亡。
★ 所謂安寧,在於回歸生命的本質,開啟相通於道的生活實踐與精神修養,維持人與自然最直接的相應關係。一般世俗大眾即使走到瀕死的關頭,依舊還是停留在對生的迷戀與對死的恐懼,纏繞著太多的習氣偏見與私心固執,是無法返歸本真來護持自我,難以獲得精神性的安寧。
二、各種文明的相互調和
★ 人們無法獲得安寧的原因,在於遠離了自然,束縛在人類自身所創造的文明形式。人類的文明形式按其實際狀態,可分為三個不同的領域:
一、一般習俗或社會規範等之自然文明領域:是延續著史前時代人類與自然互動下的思維形態與行為模式。
二、重組織與技術的政治與經濟文明之重點文明領域:是在淺度自然文明的基礎上延伸出來,主要是經由文字的形式化,開展出社會生活的典章制度,大致上是以經濟、政治為發展重點,建構出精密的組織與技術。
三、哲學、藝術、宗教或科學等之深度文明領域:是與重點文明同時並生,在政治與經濟的形式秩序中,也致力於與自然聯繫的知識傳統,積極地開發人與萬物動靜生息相應的生存原理。
★ 當代醫學與護理學逐漸開展出回歸深度文明的新論述,重新建構對人的關懷,而非對病的關懷,在對病的控制與治療外,也開始重視人尊嚴往生的權益,避免受到醫藥科技過多的折磨。
三、療護的心靈境界
★ 所謂療護,不是只靠醫學的專業技術,還需要展開對生命存在的意義關懷。在療護的過程中不是把生命的意義與目的交託在科技的手中,用來擴張生存的欲望與權力的意志,應該是協助生命探索存在的深刻意義與深層經驗。
★ 療護的目的,是用來滿足人的存在需求,以改善人類自身的生命質量與生存條件,是保護與維持人體健康,預防與治療疾病的知識體系與實踐活動,是長期在天地自然的生態環境中,以其豐富的思維活動來累積醫療經驗,行為的背後是人類意識智慧與文化哲學的整體展現,如《黃帝內經》的醫學理論。
★ 《黃帝內經》對人與自然的關係主要有三種說法,一、人與自然同源;二、人與自然同構;三、人與自然同道,肯定人體的生命活動是與自然緊密結合在一起,是互為一體的存有關係。
★ 療護是來自於深度文明的哲學思維,是根據形而上學的思想體系來化解人類面對生死的遺憾,以天人一體與內外一理的思維模式,為醫學提供了理論的依據與操作法則,體驗到自身與宇宙的生命聯繫關係,把個體的生物性存在,轉換成集體的精神性存在,確立人在天地中的地位與價值,發展出順應自然的治病與養生技術。
★ 宗教可用醫療手段來救護眾生,醫學也可用宗教情操來治療眾生,雙方是可以容於一爐,共同以醫化人,不是要追求形體的長生不死,而是回歸自然的體驗,來盡生命存在的責任,化解對死亡的恐慌。安寧與療護本質上是一體的,擴充生命存有的精神領域,接引深度文明的人性智慧,重建人與宇宙相通的形上模式。
★ 2002年12月公佈了《安寧緩和醫療條例》,台灣在推動安寧療護的過程中,除了引進海外的專業技術外,也必須針對特殊的風俗民情作適當本土化的安置,回到傳統的人性關懷上,找到安身立命的文化源頭,真正落實對臨終者的生命照顧。
★ 醫學療護的本土化,就是完整地看待身心的存有意義,是以人的性命為主體的精神安頓,在養生送死的自我修持與禮儀規範中,追求德性的圓善與精神的超俗,在文化教養的信仰導引下,自有其生命終極的安頓。
★ 在高度的醫療科技之下,人們依舊需要從容自在的老與死,療護的目的不在於搶救多一些的生存時間,應該是基於安寧的前提下,讓亡者與生者能領悟到生命存有的價值。亡者不必在焦慮與不安中逝去,生者也不必在遺憾與悔恨中存活,在身體與精神上都能平安的善終,這是需要專業的文化教養與濱葬禮儀,跳脫出世俗形式的執著場域,真實面對自我心性的智慧場域,從生命本質的體驗來進行心靈的精神撫慰,真正做到生死兩安的臨終關懷。


第十章 殯葬與宗教的悲傷撫慰
第一節 殯葬與宗教的撫慰功能
一、死亡的情緒壓力與悲傷 P221 ~ P222
死亡是人類生命的自然現象,也是人們永恆的隱痛,對於生命的盡頭是處在恐懼中而又不得不面對的難關,很難擺脫掉天地間興衰枯榮的自然循環,在如此的不可經驗性的神秘氛圍之中,形成了各種莫名的恐懼與迷惑,加速了人們面對的情緒壓力與悲傷反映。臨終者的身心狀態是最難以平撫的,若缺乏適度的紓解與引導,將是生命面對死亡歷程的最大悲劇。最棘手的是某些不正常或病態的心理創傷,陷入到封閉與孤立的痛苦之中,無法得到心靈的釋放,除了仰賴專業的心理輔導外,也可以經由宗教與殯葬等文化性的撫慰,重組底重建自我的生存秩序。
宗教是以信仰的觀念與行為來化解死亡時的情緒糾葛,殯葬則是以禮儀的程式與操作來跳脫死亡時的哀傷悲痛。
★殯葬與宗教的體用關係:宗教是殯葬的觀念之體,殯葬是宗教的行為之用。
二、宗教信仰的撫慰功能 P222
在原始宗教裡已將人的生命與天地鬼神的靈性,渾然一體的連結起來,為人們提供了神聖性的精神體驗,以信仰的觀念傳授提供生存的精神支柱與行動指南,協助人們開拓出生活準則與生存目的。
★宗教信仰觀念的發展,主要有四種模式:
(一)、將自然邏輯引入生命意識,作出死亡──復活的擬構。
(二)、以圖騰觀念認為祖先在子孫身上的復活,克服個體死亡。
(三)、以化生的觀念理解死亡是生命形成的轉形。
(四)、靈魂的不朽與轉世。
◎ 宇宙法則的最高終極實體,大約可以分成二大類的表現形態:     P223 ~ P224
第一類:是以人格化的神來作為超自然存在的最高象徵,或者稱為上帝,有的宗教甚至強調此一上帝是絕對唯一的真神。
(基督教、伊斯蘭教等是屬於第一類的宗教形態,不只強調神的至上性,更肯定神的唯一性,堅信上帝是宇宙最尊的靈性,是創造宇宙與掌管宇宙的人格化精神實體。)
第二類:是以抽象化的道來作為超自然存在的最高象徵,或者稱為天道、佛性等,肯定宇宙萬物之間有著共通的原理或法則。
(道教、佛教等是屬於第二類的宗教形態,此一實體可以稱為道、真如、涅槃等。這一類的宗教是直接從形上學與宇宙論的觀念來證悟與宇宙同源的生命,認為人的生死是宇宙的道化現象,死亡不是生命的本質,而是一種過程,最終還是要通向於與道和合的終極存有。)
不管是那一類的宗教形態,其對死亡的悲傷撫慰功能是一致的,以宗教信仰的神聖體驗,協助人們提高自我的生命能量,來對治死亡所產生的不確定性與恐怖感,從痛苦與煩惱中超克出來,領悟到有限的血肉身體原本就有著無限的超越可能,不管是上帝或道,都有助於人們從有限的存有中開創出永恆的生命證悟。任何的宗教必然都是以精神的超越向度,借助種種超自然的預設觀念與思想,協助人們從死亡的痛苦狀態或罪惡意識中獲得解脫與救濟。
★宗教對死亡的悲傷撫慰,不是外在形式的勸導與安慰,是直訴諸於本心的宗教實踐與信仰情感,從死亡的有限中開展無限的體驗之路。
三、宗教儀式的撫慰功能 P225 ~ P227
★宗教儀式的基本要素大約可以歸納為下列幾項:祈禱懺悔、音樂歌舞、生理控制、告誡傳教、誦念經典、作法施術、持戒奉行、宴會、祭祀等。
各個宗教都相當重視死亡的儀式活動,將宗教的信仰理念經由儀式的象徵形式來具體實踐,將生死觀念緊密地結合在行為的運作上,以具體的行為關懷來提升人們整全的心性與倫理,能從悲傷與哀悼的情緒中釋放出來。
宗教儀式都帶有救贖或救度眾生的目的,著重在對生命本質的領悟與理解,各種追悼或祭祀的禮儀有助於自身與群體的生命重整。宗教儀式是一種類似戲劇化的象徵性表演,都是用來強化參與者與終極實體間交通的神秘感與神聖感,展現儀式所煥發出來的信仰能量。
四、殯葬禮儀的撫慰功能 P227
殯葬禮儀大致上是透過宗教的神聖理念產生聖化的行動,來完成生命從生到死的最後歷程,意識到人的生命形式將從人間世界復歸到靈魂世界,即是從一個世界移行至另一個世界的通過禮儀。一方面為亡者辦理死亡世界的入境,同時在葬禮舉行昤為亡者祈福,象徵亡者可以合法地進入屬於亡者的世界。
★殯葬禮儀應包含臨終禮、喪禮、葬禮與葬後的祭禮,象徵靈魂從實有復歸於空無的整個歷程,是著重在迎送靈魂與安葬亡者的禮儀體系。
★ 守喪也是一種表達對亡者哀悼之情的禮儀,稱為三年之禮。
傳統社會要滿二十五個月,現今大多以滿周年來代表前後三年,以合爐來結束喪期。
第十章 殯葬與宗教的悲傷撫慰
第二節 殯葬與宗教對臨終者的撫慰
一、 宗教信仰對臨終者的悲傷撫慰 P229 ~ P230
死亡是人類永恆要面對的課題,海德格謂:「死亡是此在的最本己的可能性。」在心理與靈性方面,雖然也需要他人的協助,但是更重要的是自己生命的體驗與領悟,不必在他人的勸說下就能自覺與接納即將死亡的事實,以健康的心理來度過自己的餘生,真正地化解掉因憂慮與恐懼感形成的種種反覆無常的情緒,此時更需要靈性的寄託,確立自我存在的終極價值,體驗到自我生命歷程中,體驗真善美的人生真諦,讓自己原有的怨恨與罪惡得到信仰的寬赦,以寧靜解脫的心態來面對寂滅後的永恆。
各宗教對於人性存有關懷是一致的,在於探討生命的本質與改善生活的品質,最大的核心關懷在於解決生死大事,教導人們破除各種生命形式的執著,以信仰的智慧跳脫出死亡的限制。
★靈性屬於宗教的範疇,也是屬於文化的範疇。P.231
二、 宗教儀式對臨終者的悲傷撫慰 P.231
臨終者除了仰賴自我生命的覺知來撫慰靈性外,而協助者以高度精密的溝通技巧,靈活的觀察、傾聽與會談等方法,取得臨終者的信任與信心,能在靈性上適時的提供來解除其痛苦與失落的感覺。這種靈性的援助,對有固定宗教信仰的臨終者較為容易。
基督徒經由神職人員的臨終禮儀,將自己的生命依靠在上帝永恆的聖手中得到安息。對沒有固定信仰的傳統社會的善男信女,道教、佛教等法喜的滋潤,來自於宗教儀式的精神撫慰,透過各種法事或法會來強化神聖交接的因緣,在相應聖事的感召下直接撫慰臨終者的靈性。
★基督宗教的教徒,到了生命終點時可以仰賴「終傅聖事」,使臨終者能得聖寵,以得罪赦,有助於靈魂的永生。P.232
★ 佛教的水陸法會,其全稱為「法界聖凡水陸普渡大齋勝會」。P.232
★ 佛教科儀著重在懺悔,道教科儀著重在禳災,重視的是對臨終者的祈求福佑與禳除災禍。
三、 殯葬禮儀對臨終者悲傷撫慰 P233 ~ P234
以教徒為核心的宗教,較重視以信教者為主體的組織運作,有明確的關懷對象與運作方式,神職人員與教徒間依靠一定的制度與手段來進行聯繫,彼此有著強烈信仰認同,發展出共同的行為規範與價值取向。這一類的宗教不只是群體性的組合,更重視組織的結構與制度的運用,自身就可以成為獨立性的社會系統。
基督宗教有自成系統的生命禮儀,是可以在任何社會中獨立存在,尤其是臨終禮儀與殯葬禮儀,是建立在對上帝的信仰發展而成的聖事活動,其中又以臨終禮儀最具特色,教徒在臨終時有一系列的儀式,有聖禮、告解、聖餐、祈禱等終傅聖事,由神職人員為臨終者用祝聖過的聖油來敷擦,儀式結束後,臨終者會因聖餐後耶穌的身體與血液的呈現,相信能被引到上帝的國度,能以獲得永生的期待來戰勝死亡。
佛教是從印度傳播進來的宗教體系,因長期地融入於中國的社會禮儀之中,已與本土文化緊密結合,發展出重社會參與的宗教形態,最具特色的是與念佛結合而成的臨終助念禮儀,是近年來較重視的佛教殯葬禮儀,發揮了佛教終極關懷與實踐的精神,重視生命臨終時靈魂接引的方法,教導臨終者能以持咒、念佛、禪定等修持工夫來和平安詳的面對死亡。撫慰亡者能了悟人生無常,助其靈性能超越死亡獲得解脫。
道教與民間信仰沒有發展出特定的臨終禮儀,傳統殯葬習俗是延續儒釋道等禮儀綜合而成,比如台灣保留了壽終正寢的禮俗,為臨終者舉行拼廳、舖水床與搬舖等禮儀,是指臨終者進入彌留狀態時,家屬要把神明廳打掃乾淨,放置水舖,在臨終者斷氣之前,要移舖到水舖上,因神明廳是家中最神聖的地方,在此嚥氣能受到神明與祖先的共同庇佑,能對臨終者產生心理安定的作用。
第十章 殯葬與宗教的悲傷撫慰
第三節 殯葬與宗教對喪親者的撫慰
一、 宗教信仰對喪親者的悲傷撫慰 P235 ~ P236
將要面臨喪親的人,長期處在死亡禁忌的陰影下逃避死亡,以及不願意面對死亡,更難以接受至親走過臨終的死亡事實,此時喪親者可能比臨終者更害怕死亡,產生出更多恐懼臨終與恐懼死亡的焦慮,甚至造成存在危機的自我失落感,無法表達對臨終者至誠的最終關懷,也難以使自己從死亡的悲傷情緒中解放出來。
此時是需要專業心理諮商人員的輔導與輔慰,或者透過宗教信仰的協助,為喪親者提供各種身心靈的關懷,經由宗教的信念與儀式,釋放出喪親者苦悶憂鬱的情緒,能從思念渴望與頹喪失落等過程中超越出來,諮商輔導人員比較偏重在身體與心理方面的協助,宗教則是側重在靈性方面的幫助。
基督宗教可以在神學的啟示下,幫助喪親者從死亡情境中進行情緒的撤離,以信仰來填補情感的虛空,真正體會耶穌基督的愛與恩典,使死亡的毒鉤失去作用,可以因著基督的救贖,幫助喪親者得著聖靈所賜的智慧與信心,能依靠著主的恩典繼續勇敢的活下去,,這一類的宗教是以信仰的終極關懷,來提升喪親者的自我靈性證悟。
佛教以其佛法信仰來協助喪親者從死亡的悔恨與內疚中超越出來,在佛教生死智慧的引導下提供喪親者得以領悟生命的本質與真諦,理解到一切煩惱與恐懼實際上都是無明的愚痴,可以直接從痛苦的面對中追究生命的超越形式。佛教強調任何有形的物質都是隨著因緣變化而流轉生死,要能以諸行無常的體驗來穿透死亡的悲傷困境,這是一種精神性的情緒治療,是以靈性的形上指導來紓解人的各種心理情緒與壓力,是以內在覺性來超越出人體的腦部活動與感官知覺,肯定宗教心性證悟是有助於人體情緒與健康的維護。
二、 傳統喪禮對喪親者的悲傷撫慰 P236
傳統喪禮的每一個階段都有其特定的悲傷撫慰作用,來幫助喪親者度過面對死亡的憂傷時期,如:
一、初喪時期:招魂、易服、飯含、襲尸、沐浴等儀式,是對遺體進行初步的整理,確定亡者已不再復生,在悲痛的情緒中也得打起精神為亡者料理後事,以親近遺體與文飾遺體,表達喪親者對亡者身體的敬意與尊重,在親密的肢體接觸中來忘卻對死亡的恐懼,強化事死如事生的情感交流,象徵亡者靈魂也能乾乾淨淨與吃飽喝足地返回陰間。此階段是感情最為悲傷的時期,較容易產生激動與紊亂的悲傷情緒,因此要特別強調孝親的禮儀,迫使喪親者不能厭棄死亡的遺體,反而要盡力地為遺體進行裝扮,以盡人倫之情來傳達哀傷之意,將事生與事死的行為緊密地結合在一起,在心理上依舊認為亡者並沒有真正的離開人間,還能再盡孝親之行。這種禮儀具有移情作用,在忙於孝親的行動中,無暇顧及悲傷。
二、殮殯時期:是對亡者遺體進行棺殮,將遺體放入棺木,蓋上棺蓋封存,代表喪親者已不能直接再與遺體接觸,棺柩尚未移出安葬之前,稱為停殯,此時要發出報喪的文書,以利親友奔喪與弔喪。此一階段是擴大喪親者與外在社會網絡的聯結,經由親朋好友的支持,來降低悲傷的情緒,也帶有轉移悲傷的作用。
三、出殯與安葬時期:這是送棺柩上墳埋葬的禮儀,也象徵亡者靈魂真正的上路返鄉,從此生者與亡者兩相別,此時悲傷的情緒或許會達到高峰,棺柩安葬後,喪事大致上告一段落,接著是守孝期間,直到脫孝與除孝後,才算是真正結束殯葬禮儀。
安葬儀式是悲傷情緒重要的轉折點,葬前與葬後在心態的調整上應有明顯的差異,葬後代表了走出葬前的高度悲傷,移轉為守喪期間的緩和哀悼期,此時悲傷的情緒要多所節制,要防制傷身毀性的後果。
三、 宗教喪禮對喪親者的悲傷撫慰 P238 ~ P240
宗教對喪親者的悲傷撫慰,大多還是配合殯葬禮儀來進行,協助喪親者能適度地將悲傷宣洩出來,進而藉助信仰儀式來逐步地醫治其憂傷的心靈,走出哀慟的悲傷期。
◎台灣天主教:喪禮有入殮禮、追思禮、出殯禮與埋葬遺體的墓穴祝聖等。並誦《玫瑰經》、誦《煉獄禱文》、拜苦路、做補償、得大赦等。也允許喪親者在家中立亡者牌位並懸掛遺像,晨夕上香誦經祈禱。
◎基督宗教:大致可分為入殮禮拜、告別禮拜、埋葬禮拜等三階段,也重視對先人的掃墓與亡者年忌的追思禮拜,相信亡者靈魂會回歸上主的家鄉,告別禮拜的主要目的在於安慰遺族,將一切行事歸榮於天父上主。
◎佛教:傳入中國後很快地就與傳統喪禮相結合,將誦經、祈禱與供養佛事等活動納入到殯葬禮儀之中,影響最大的是超度亡魂的七七齋,是從亡者往生日起到七七四十九天之內,喪定要舉行齋僧、誦經等法事,此儀式是根據佛教的輪迴觀而來,認為人死後在七七四十九天內,分七階段隨業力受生,亡者家屬要在這一段時間齋僧誦經,作種種功德來為亡者消彌惡業,此喪葬儀式雖然是為亡者修德造福,其作用在於安撫生者,暫昤收拾悲傷心情,每日持齋茹素廣行眾善,將念佛功德迴向亡者,也可以福佑生者,有助於喪親者消除罪惡感與慚愧感,在儀式的引領下得以清靜舒適,此一齋僧誦經為亡者消災祈福的七七法事的廣泛流傳,已不再是佛教專有的喪禮祭祀活動,已成為傳統社會固有的喪禮習俗,是生者對亡者必盡的送死祭祀禮儀。
佛教的喪禮儀式是在莊嚴與隆重的法場氣氛中,來滿足喪親者真摰的思親情感,安心地照著儀軌來傳達虔誠的敬意,在有序的禮儀中來減輕喪親者的心理負擔。
◎道教:對喪親者的悲傷輔導,與佛教相類似,也是著重在喪禮的功德法事上,以各種法事儀軌來彌補喪親者未能盡未的心理遺憾,以儀式來超度亡者祝其得以魂安,也能有助於喪親者獲得內心的寬慰。
道教的水火煉度科儀是超度亡靈的主要法事,是指行儀法師以其真火與真水來交煉亡者的靈魂,使亡者得以拔度,達到以生度死的目的。
道教的燈儀,是以燈作為主要法器,迎接上界神仙下降,引領亡魂出離地獄。
道教的度橋科儀,是用來引領亡魂度過仙橋,升登仙界。
道教的解冤釋結科儀,是化解亡魂生前所結的冤仇,助其解脫牽纏早日升登仙界。
道教也有類似佛教放焰口的施食科儀,向各類孤魂惡鬼布施經過施法變化的法食等物,以超度亡魂。
這些科儀雖然都是用來超度亡者之靈,卻可以滿足喪親者事死如事生的孝心,追求生死兩相安的和諧環境,以儀式的圓滿來解消悲傷的情緒。
第十章 殯葬與宗教的悲傷撫慰
第四節 殯葬與宗教的後續撫慰
一、 葬後祭禮對喪親者的後續關懷與撫慰 P240
「後續關懷」或稱「後續撫慰」,是對喪親者葬後心理情緒的繼續輔導與關懷撫慰,這種後續性對喪親者服務與照顧,成為現代社會人性關懷的重要一環,對喪親者的撫慰不是止於對遺體的安葬,反而更要重視葬後的情緒調適問題,協助喪親者度過漫長的悲傷哀慟期。
「後續關懷」是源自於醫療體系長期照護的理念,強調醫療保健後續性的關懷與服務,讓患者病後生活不致於孤立無助,還能盡量的保有生命的品質與尊嚴,提高其心理與靈性的支持照顧。此後續關懷的服務理念,更應該延伸到對喪親者的悲傷輔慰,不只是照顧生理疾病患者,更要照顧無病喪親者的失落與悲慟等情緒,天要強化對喪親者更為貼切心靈的後續關懷。
現今大多數民眾選擇滿周年的對年儀式後進行合爐除孝來結束喪期,高度悲傷的喪親者可以居喪二十五月後才舉行做三年的合爐儀式。這種喪期與居喪的禮儀安排,是針對喪親者悲傷的心理調適到設計的,注意到人們悲傷的解組與重組的歷程。
殯葬禮儀的悲傷撫慰也仰賴葬後的祭祀禮儀,即葬後喪親者與亡者的情感連繫只能仰賴各種祭祀活動。葬前的祭祀稱為「奠」是屬於喪禮的凶祭,「祭」則是葬後祀祖的吉祭。
葬後的祭祀禮儀是建立在祖先崇拜的精神寄託上,一方面祈求亡魂轉為祖先得到永恆的歸宿與安息,一方面喪親者在卒哭禮儀後情緒得以逐漸緩和,進而祈求亡者能福佑後人。
祭禮可以說是喪禮的延續,是生命禮儀與宗教禮儀的結合,是以鬼神信仰的神聖力量,來強化喪親者不敢忘祖(本)的親情,將人生存之禮延伸到與天地鬼神交際的感通上,在莊嚴的祭祀禮儀中滿足喪親者的心理需求,以及相應於宇宙和諧與永恆體驗的靈性需求,進而鞏固了社會互動的人間秩序與人倫關係,跨越死亡所造成的心理鴻溝,彌平了心靈空虛與不安,重建個體生命和諧的生存法則。
二、 宗教信仰對喪親者的後續撫慰 P242
當代宗教團體關注到對喪親者後續撫慰的實際運作課題,重視葬後喪親者悲傷調適歷程,這種透過宗教信仰力量來醫治因死亡所帶來的分離傷害,其所要解決的問題主要有五個課題:
一、 同意神讓這個人離去是對的。
二、 處理與這人過去的關係或尚未完成的事所引起的罪惡感。
三、 釋放與這個人的任何聯結。
四、 對付分離所帶來的痛苦。
五、 允許自己悲傷。
基督宗教是加強人與耶穌的靈性連結,來醫治因死亡的連結分離而造成的恐懼心理。允許喪親者有誠實地表達哀痛情感的需要與權利,當情緒找到出口發洩,在斷除生者與亡者的緊密連結後,積極地與耶穌的愛相連結,深信主能擔當我們的憂患與背負我們的痛苦,進而能放心地將亡者交給主,以信仰的能量來醫治了內心深處的情感創傷。
基督宗教對喪親者的後續撫慰:是著重在心理與靈性方面的關懷,重視喪親者失落情緒的疏導,進行較長時間的關心與陪伴,強化宗教信仰下的靈性體驗,領悟生命的意義開創出新的人生。
佛教團體也重視對喪親者的後續撫慰,教導喪親者也要理解到生命本質的苦、空與無常,認識到面對死亡的悲痛也是一時的生滅,應勇於面對與克服一切無常五蘊的病源.從各種無名造業者的煩惱與欲望中超拔出來,進而追求永離生死輪迴的涅槃佛法。
經懺佛事是佛教後續撫慰運用最為普遍的方式,能以禮敬、懺悔等儀式來安定喪親者的妄心,進而能有所證悟。
佛教對喪親者的後續撫慰,主要還是建立在對生命品質的輔導與支持.超越出因死亡所帶來肉體與精神的折磨,破除種種依附於死亡而來的欲望與感覺.除了仰賴佛法的護持,天要自力救濟,能從死亡的傷感中,產生出更深刻、更加細膩與更加超越的生命體驗。
道教、民間信仰等本土宗教對喪親者的後續撫慰,大多是集中在祭禮結合的宗教法事上,是經由隆重莊嚴的祭祀,來表達對亡者的思念之情與盡孝之禮。
墓祭:是直接到墓地祭拜與追悼,來傳達對亡者的懷念之情。
祠祭:是隆重的家族祭典,集合族人在家廟或宗祠舉行祭祖儀式,一般分成春秋兩季( [春禘秋嘗]《禮記•祭義》)來舉行祭典。
家祭:是家庭在家中祭拜祖先亡靈的儀式,針對亡者的是忌日祭,是每年亡者逝世的當天舉行的祭典,傳達出一生永遠的追思與懷念。
《禮記•祭義》曰:「君子有終身之喪,忌日之謂也。」忌日為亡親之日,每年此日孝子其心哀傷如親喪之時,孝子終身思念其親,反始不忘其本。
三、 當代對喪親者後續撫慰的實踐 P243
對喪親者的後續撫慰不應侷限在宗教團體的教牧事工上,也不單是專業禮儀師、心理師、社工師等的職業工作,應是全民性的人性關係與實踐,主動地與喪親者維持親密的人際關係,適時地提供身心靈等方面的安慰與協助,更要盡力地協助喪親者釋放其悲傷的壓力。這是做為一個現代公民應該具備的文化涵養,不僅教導自己走出面對死亡的心理創傷,也要協助周遭親友化解掉喪親的痛苦歷程。
殯葬業與禮儀師是面對死亡的第一線處理人員,是長期與喪親者接觸與關懷的人,更需要學習後續撫慰的專業技能,不僅提供各種善終的禮儀服務,更應持續關懷喪親家庭箕喪親者的悲傷情緒,至少可以提供喪親者有關死亡、失落與悲傷等系統性的訊息。
這樣的禮儀師更需要專業的涵養教育,身為社會的公共角色,為喪親者適時地扮演著輔導者、陪伴者與協調者等角色,要具備有悲傷輔導的專業能力,為喪親者提供各種社會支持網絡,及時地給予心理輔導,或者轉介到專業的心理輔導人員或機構。
這種悲傷醫療是一種專業的知識與技能,一般是由醫生、護士、心理師、社工師等透過個別或團體形成提供支持性服務,也可經由專業訓練的義工團體,或者是由有共同失喪經驗的人組成的自助團體,來互相協助,其對象是具有高危險群的喪親者,經過喪期後還適應不良的人,其重要的預測指標有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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