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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爐之禮制與沿革

合爐儀式沒有閩南、客家之分,這是中國傳統習俗傳承下來的,只要是炎黃子孫,都該奉行。
合爐之禮制與沿革
周公在輔佐成王時,制禮作樂,編著『禮記』一書,內容包括喪葬的部分,因歷時三千多年,時空環境的變遷,隨著各朝代的改革,有部分廢止,有部分去繁化簡,有部分至今仍保存著。近代有清朝雍正年代漳州人呂振羽,編著『家禮大成』一書,至今僅有三百多年歷史,目前閩南地區民間所推行的禮俗,絕大多數是依據『家禮大成』,尤其是喪祭之禮制,對於其細節亦有非常深入的敘述。
現僅就『合爐』的部分來討論,『合爐』是現代人的用語,古時稱『祔祭』。就是三年服喪除靈完畢,奉神主入祖祠的一種祭祀。家禮大成云:『正禮父母之喪,既殯食粥,出葬既虞,疏食水飲,期而小祥,食菜畢,再期行大祥,-------靈座俟大祥後祔而除之。』。自舉靈(設立靈位)至卒哭(百日祭),孝男、孝孫,這段期間不可理髮、剃鬍鬚、出遊、出席宴會、看戲、唱歌、夫妻不可行房等。『小祥』就是一般人講的『對年』,死者不計閏,就是沒有閏月,對年對做。『大祥』就是三年之祭,上古喪制說是三年,實際只有二十五個月就結束了,期間包括過三個年。家禮大成云:『大祥,即正禮第二祭,作三年不計閏,共二十五個月的朝夕奠,拜祭皆如前儀,除禫撤靈,奉主入龕,安神再拜。乃易素服,將杖焚於靈前。』。近代以來,閩南地區是以對年後又一個月,即舉行大祥除喪,只有十三個月。至於台灣地區,則以對年之後再經過一個重大的節日,才擇吉日良時大祥除喪,一般要十四、五個月。比起上古時代的二十五個月,幾乎減少約半數至一年。目前工業社會,一切講求速度的時代,縮短喪期,有其必要,實在是環境上的需要。但有些殯葬業者,應主事者之要求,於出殯後,隨即於一日內,七七、卒哭、小祥、大祥、祔祭除靈,全數完成,如此也太過於草率及失禮。
我們要了解為何有大祥三年守喪之期?孔子曰:『子生三年,然後免於父母之懷;夫三年之喪,天下之達喪也。』。其意思是告訴我們,嬰兒出生後,要三年才能脫離父母的懷抱,所以在父母過世後,孝子要守孝三年,來報答父母的恩情。現在時空環境背景不同,要守孝三年,是有它的困難,因此簡化喪期是有必要的,但也不能太過於簡化,而失其慎終追遠之禮制,讓孝道蕩然無存。
。孝子在出殯前不可理髮、剃鬍鬚,這是最起碼的孝道,應該要守。至於出殯後,因工作的關係,理髮、剃鬍鬚,也是無可厚非。但在『卒哭』內(百日之內),不該旅遊、看戲、唱歌、出席宴會、夫妻也不可行房,這也該列為基本的禮制。百日祭的日期,要扣除孝子及長孫的人數(只論男的,不論女的),如喪家孝子有三人,長孫一人,合計四人,要扣除四天,一百天扣四天,所以九十六天作百日。
作對年的儀式跟作百日是一樣的,家禮大成云:『卒哭後,罷朝夕奠,惟三餐上食。小祥,其行禮如卒哭儀。靈座俟大祥後,祔而除之。』。現在百日祭後,已經沒有人會三餐供食祭拜了,都已改為初一、十五,朔望日祭奠。小祥、大祥不要同一天一起做,至少於對年後,經過一個重大的節日(如過年、清明、端午-----等等大節日),再擇吉日良辰,舉行大祥除喪(合爐)。二十五個月的喪期縮短為二、三個月,不應再短喪了。喪家要準備---紅圓、發糕、鮮花、水果、香燭、素齋(六盤或十二盤),在靈前致祭,並做最後一次的誦念經文,然後將亡者之香灰倒入祖先爐中合爐,將靈桌除靈,亡者之魂帛焚燒,另將祖先龕取下,取出空白木主,書寫亡者之生、卒日期及名字,並經『點主』之儀式,完成神主牌位,再放回祖先龕內,並將祖先龕請回座,點香再拜。喪眷至此完全脫孝,一切恢復常態。
合爐就是喪事的一個句點,自舉靈開始到合爐這段期間,是孝道哀思及慎終追遠的一種表現,但是現在大家並不重視,都只是應付了事,不能推說時代使然。禮記祭義說:『祭不欲數,數則煩,煩則不敬。祭不欲疏,疏則怠,怠則忘。』,這就是說,祭祀的禮節,不可太繁雜,太繁雜就會產生厭煩,一產生厭煩的心,便失去虔敬的心了。但也不可太疏簡,太疏簡會使人怠惰,一有怠惰的心,久而久之,就忘了已故的先人。我不反對縮短喪期與簡化喪禮,但不可過於疏簡,而喪失了我國傳統的倫理道德之精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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