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喪葬禮俗
人死後之喪祭之禮,客家人所以特別重視,乃由於生者對死者無盡悠久之情誼。所謂「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事死送死之所以當大事,乃表示我們對於死者的情誼,有達於幽冥,生死不逾,而傳之久遠,而使生者與死者之精神永不分離,維繫生命之源遠流長,從而促進人與人之間的情誼,而生命得以安頓,家族得以繁衍,人生得以有所歸宿。
曾子曰:「生、事之以禮,死、葬之以禮,祭之以禮,可謂孝矣。」客家人素重孝道,故對於慎終追遠的喪葬禮俗,做得十分週到,哀戚嚴肅,且二百年來遵守古禮,少有變動。
當尊親病危時,遠親近鄰,紛紛前來探視,家人如有遠出的,必盡可能趕回省視,以盡孝思。彌留時,由近親壯男健婦,為其潔淨身體,換穿潔淨衣服,抬至廳堂左邊,首內腳外,不掛蚊帳,此即古體所謂「壽終正寢」。然後剃髮或綰髮、穿壽衣。
當尊親始卒,一面舉哀、一而焚燒冥紙(銀紙)。死者腳尾要供奉插有筷子一雙、鴨蛋一隻的飯,叫做「腳尾飯」,(或設置瓦油燈一盞,叫做「腳尾燈」),在未殮以前,親屬日夜輪流看守,以防蟲鼠啃傷,和狗貓跳抓。祖堂中祖牌、神位等或取下、或遮蔽。神桌上供奉紙製的臨時牌位「魂帛」。同時派人向至親好友報喪。大門口貼上「忌中」或「制中」的白紙條。擇定出殯時日之後,趕印訃聞向戚友報喪。
喪家至市買棺材回來,喪家男女要舉哀至大門匐伏迎棺。作法事完畢,抬入廳中,擇定時刻入殮。殮前要洗屍換壽衣,棺內荐以草紙或茶葉和殉葬物品,然後抬屍安放,喪家男女環跪棺旁哀號,這叫做「親視含殮」。再由法師作法事畢,由工匠用大鐵釘分在四角釘牢,叫做「封棺」。封棺後,停柩在廳,傍置靈位,請行家做「旗旛」,為三尺多長的布條,男綠女黃,上面剪些花紋,寫上死者姓名生卒年月日,繫在一支帶竹葉的小竹竿上,一直要用到除靈。
喪家富有的,必向紙紮店定製紙紮冥器,所有床帳被褥衣裳鞋帽,和日常用具,無不維妙維肖。
積習相沿,父母喪多數請和尚或尼姑來「做功德」,念經做法事超渡亡靈,日數多寡,量力而為。
祭奠在死後第六天叫做「首六」,和第七天叫做「首七」舉行(現在多縮減日期提前舉行)。除喪家家祭外,戚友或致送祭品奠儀,或親臨吊奠,都應及時行之,方不失禮。靈堂用白布聯綴成闈,遮蔽靈樞,叫做「孝闈」,孝子長日躲在孝闈內陪伴靈柩,叫做「苫塊」,不飲酒、不吃肉,僅以粗食充飢,每當吊客祭奠完畢,孝子麻衣芒鞋執杖俯首弓身匐匐門前叩謝。
一般人家,出殯多在「首七」左右學行,望族世家,出殯前一日,要邀集族戚或知名之士先擬好「諡法」恭送到喪家,叫做「迎局」。普通人的諡法,男人由族長合擬,女人由外家擬定。
出殯當日先「成服」,家族一律穿上孝服,子女兒媳孫兒女要穿麻衣,即是「披麻帶孝」,一般親屬是白布衣,家祭和公祭都在啟靈之前舉行,祭儀行三獻禮,戚族姻親均在前一夕備祭品送來,在此時致祭。其餘親鄰朋友,亦多於此時來弔祭拈香,孝子孝孫則匐伏一旁回禮,婦女則在旁哭泣。禮畢,即鳴大炮竹三響,便蓋上棺罩出殯了。
開弔前,要禮請有地位的人來「點主」,就是孝子背了木主,跪在柩前,由主祭者手執新毛筆沾了株砂高唱:「天地開張,日吉時良,點王為主」(唱到這句,即用硃筆在「王」字之上加一點使成主字。)繼唱:「世代永昌。」便算禮成。孝子孝孫則在下面匐伏叩謝出喪的行列依次為銘旌、諡法紅紙金字,輓聯花圈等,香亭、遺像亭、樂隊、僧尼、木主、香爐、靈柩、送葬者居後。另外有一人提籃在先頭撒紙錢,沿途有兩堂路祭,一為族祭、一為戚祭。第二路祭完後,孝子孝孫要回頭向送葬者跪謝,并請止步,除至親人外,一般送葬者即行解散。出殯時孝子和眷屬應俯首弓身,沿途哀號,充分表現哀毀備至,就是執紼親友,也要絕對緘默,表現戚容:連路人也要在路傍側立,不得喧笑。
柩到墓地,先祀「后土」,然後奉安人穴,再由僧尼做法事,使動土掩埋,埋畢設祭,男婦冉繞墓三周。並將魂帛斗內五穀,撒於墓上,又取墓土一塊,放入斗內,名為「返主」。
回喪之後,便在家堂中設置靈壇,正中供死者遺像,諡法,還有木主,前面是香爐燭台,或是一盞常明燈。
媳婦每天要在靈前上飯,供洗臉水,燒冥紙,早晚兩次,一直做到百日除靈。
人死之後第七天叫做頭七,再過七天叫做二七,以此推算,至第七個七天叫做七七。七七完了之後,便做「百日」,這日設祭後便除靈除孝。把手臂上帶的麻衣布塊除下,與紙紮的靈壇等一起焚化。喪事至此結束。
第一次墓葬之後,經三年五年,就擇吉開墓,拾骨入金甕中,找尋吉地,擇日安葬,墓地之大小精簡,喪家量力而為。
台灣民間的喪葬禮俗
基本上傳統的臺閩地區喪葬活動是由一系列的儀式所組成,而非一單一的典禮。整個過程可分為三個階段:即「殮」(淨身入棺)、「殯」(停棺祭拜)、與「葬」(造墳入土),每一階段都具有一些特殊的儀式和陳設。從這些儀式,以及儀式與儀式的銜接關係中,可對臺閩地區喪葬活動有大體上的了解。
以下三階段進一步說明如后:
一、殮—主要在對死者身體做一番恭敬的處置及掩藏。
二、殯—主要係停放死者進行弔唁,安排後續喪事為主。
三、葬—主要以告別及安頓死者最後歸宿為主。
台灣喪葬儀式中最常見的並非佛教儀式,而是民間信仰的部份,而且常見到各種佛道合併使用的情形,黃文博(1992)先生將來自台灣西南沿海地區之民間信仰的喪葬儀式分為四個階段。
第一階段:併廳摃破瓷。
第二階段:接壽入新厝。
第三階段:騎鶴上仙山。
第四階段:牽庚尋風水。
喪禮觀念
  人自從生誕生以後,便會隨著個人的經歷而體驗生、老、病、死的幾個階段,而死亡是生命的終結,任何一個人都逃不過死神的召喚,在漢民族傳統的習俗中,自從出生、成年、到結婚都有不同的生命禮儀來協助人通過這種生命過渡儀式,當然面對生命的終結死亡狀態,也有一套非常嚴謹的「喪禮」,來協助死者及其家屬與社會,接受亡者已離開人世的事實。在此便介紹有關「喪禮」祭祀的幾個要項,如「奉腳尾飯」「接板」「辭生」「作七」「作旬」「作功德」「家奠」「公奠」「出殯(路祭)」「安葬」「火化」「祀后土、點主」「返主安靈」「巡山」「完墳」「作百 日「作對年」「除靈」「合爐」。
奉腳尾飯
【由來】-死者生命在彌留狀態時,家屬開始著手準備有關喪禮的一切,先將病患的床位移到正廳臨時搭設的床鋪上,床鋪位置依男左女右擺設,稱為「徒舖」或「搬舖」。直到死者臨終時,便要取下正廳的天公爐,以布或米篩遮住神明和祖先牌位,稱作「遮神」,家屬在死者身上蓋「水被」(白布中央縫上紅綢的被單),以銀紙或石頭為枕,並在死者腳邊供上「腳尾飯」,使死者不至於挨餓,一盞白蠟燭,做為長明燈,照明陰間的路。並以厚紙或白布,寫上死者的姓名、生卒年月日時,作為「魂帛」,暫時替代神主牌位,供於正廳的一角,燃燭燒香,稱為「豎魂帛」。此外,大門上也要斜貼白紙條,以及「嚴制」(父死時用)、「慈制」(母死時用)或「喪中」等字樣,告知左鄰右舍家中有喪事。
「守舖」時,忌諱貓跳到屍體身上,以免屍體會被嚇得跳起來抱住旁人,傳說貓屬虎性,若不幸遇此意外時,可使其抱住扁擔或其他物品,屍體便可回復原狀而不會禍害於人。
接板(接棺)
【由來】-當屍體要準備入殮前,得先準備好棺木,稱為「買壽板」,擇吉日吉時將棺木接回家中來,一般是以吹角樂音做為引導,由四名以上的抬棺者(或土公)用小卡車運到喪家,途中若有經過橋或十字路時,需沿途置留銀紙和紅布一條,稱為「放紙」,棺木運到喪家時,稱為「接板」或「接棺」。棺木進屋時,得頭先進,以便入殮時頭內腳外。要放板前,得先在左鄰右舍的門口貼上紅紙條,作為避邪用。
辭生由來
死者在被裝入棺木的入殮前,家屬為其所準備的最後一次告別餐宴,即為「辭生」,這種告別餐宴必須是六葷六素的十二道菜,家屬也請來一位好命的人,把這十二道一一端起來,每端一碗便說一句吉祥話,且作挾菜餵給死者吃的樣子,但有些地方並沒有這種辭生的習俗。
孝飯由來
當死者已被裝入鋪著庫錢、銀紙及生前用品的棺木,封棺大殮後,翌日清晨家屬就要為死者準備「孝飯」,又稱「奉飯」,亦即寺待死者的餐飲與生活作息彷如生前一般,於黎明後供盥洗用具、早餐、香、銀紙;黃昏時再上香供其晚餐。如此直到滿七或百日結束為止,才改為初一、十五晨昏各拜一次;直到對年才不再供膳祭拜;到了合爐後,則依年節祭祀的方式。
作七由來
死者逝世後,每七天為一次祭拜的重要日期,負責祭拜者的身分也不同,俗稱「作七」,共有七個日期,分別是「頭七」,由孤哀子負責準備祭品;「二七」 由媳婦負責;「三七」由出嫁的女兒負責;「四七」由姪女負責;「五七」由出嫁的 孫女們負責;「六七」由出嫁的侄孫女或曾孫女負責;「七七」或稱「滿七」由孤哀子負責;但客家人與上述閩南人的習俗略有不同,而以「四七」為女兒七。又因現代為工商業社會,有將七七四十九天改二十四天的,即頭七、七七各七天外,其他各以每隔兩天為一七的計算方式。
【時間】-每逢作七的凌晨子時開始作七,到中午才拜菜。一般作頭七、三七、五七、七七時供品會較為隆重。
作旬由來
原本死者於作七結束後,家屬會繼續「作旬」的祭拜,每十天為一旬,共有四旬,來拜祭四位十殿閻王的判官。當五旬時是第九十九日不作,而改於次日舉行「作百日」,一般各地有將「作七」和「作旬」混為一談者,而只「作七」不「作旬」。
【禁忌】-居喪間未出殯之前,不可以過日,遇祖先忌日也不作。出殯後有祖先忌日則如往日祭拜,但過節(如清明、端午、中元、冬到、除夕)祭祖時,必須提前一日中午祭拜新亡者,翌日再祭祖。
作功德由來
一般喪家在死者出殯的前一晚或數晚,延請專門的道士或和尚為死者舉行超度和供養的法事,以死者的名義施行功德,用意是為死者贖去生前罪業,即稱為「作功德」。因為是非常專業的法事儀式,所以道壇多會為家屬準備相關的儀式用品。當進行到「還庫」時,家屬才進行燒庫錢的活動。
【時間】-為出殯前一晚開始,延續到天明,看是施行一朝、二朝或三朝的功德法事。
家奠由來
原本死者末出殯前,曰「奠」不曰「祭」,所以在出殯的當天,佈置好供眾多親友告別致禮的大靈堂,四周安置好各方親朋好友致贈的鮮花、輓聯、果品,這也是由家屬和親戚,最後一次為死者的肉體在家裡上香致禮的道別式,稱為「家奠」,但一般多以「家祭」稱之。在抬棺出院子轉柩後,親戚尚未上前祭拜前,得先由家屬供上五醴生祭,稱為「起柴頭」或「起車頭」,「五醴」是由出嫁的女兒或外孫,分別從婆家送來的「牲禮」,擺在靈桌上後,家屬與外家親戚依序三跪九叩,此時喪主要跪地回禮。
【禁忌】-喪事時,忌諱淚水滴到屍體上,相傳這位流淚的人將會發瘋。
公奠由來
原本死者未出殯前,曰「奠」不曰「祭」,在出殯的當天,佈置好供眾多親友告別致禮的大靈堂,四周安置著各方朋好友致贈鮮花、輓聯、果品,這也是由死者或家屬的友人、機關團體集體上香、鞠躬或捻香,最後一次為死者的肉體在家裡致禮的道別式,稱為「公奠」,但一般多以「公祭」稱之。
出殯(路祭)由來
當家奠、公奠完畢,也請專業的道士前來誦經,封棺後,送葬隊伍抬棺發引要正式出發前往安葬的墳地或納骨塔,稱為「出殯」或「出山」。當出發的時刻到時,家屬先將銀紙燒化,大家再出發,沿途仍要邊走邊散銀紙,稱為「買路錢」,遇到過橋時,也要置放一些銀紙在上,用以驅邪祈福。送葬隊遇到路邊有人為死者擺上香案行時,稱為「排路祭」,喪家要上前跑地回禮,並以白布或毛巾答謝。
安葬由來
當送葬隊伍發引將靈柩送達墳地時,置於壙旁,家屬依男左女右的傳統習俗跪地哭別,男性家屬跪在靈左,女性家屬跪在靈右,同時要把亡者的「魂帛」牌位等放在供桌前,等道士唸完經後,開始「放栓」,亦即在棺木某個部位打洞,插入木槓通氣用,以便屍體早日腐化。最後再依地理師擇定的下葬時辰準備放下靈柩、魂帛或銘旌,再掩土封壙,喪主必須以鐵鍬剷下第一剷土埋於棺木上,即稱為「安葬」。
【禁忌】-棺木要入壙時,凡生肖相剋者,均需迴避以免沖犯。
火化由來
當出殯後,打算以骨灰土葬者,則將靈柩移至火化場,家屬獻牲禮等祭拜後,由子孫點火予燒化,稱為「火化」,火化後家屬以約定的時間領取骨灰,再依決定的吉曰將靈灰安置於納骨塔,或是如前述土葬的安葬方式處理。
祀后土、點主由來
當掩垵葬孝墳後,也需在墳地立后土碑,寫上「后土」二字,並準備供品祭祀后土神,且正式稟告后土神土地公請其守護庇佑新亡者的墳地與亡靈,稱為「祀 后土」。古代原本多請舉人、秀才或有身分的人為家屬執行此項祀后土的儀式,現代多請道士或地理師代為執行,以硃砂筆寫完後,將筆朝太陽的方向擲去,一邊擲一邊念吉祥的字句,而墨筆則留在原地。當「祀后土」後,接著便是執行「點主」的儀式,即子孫為了求吉祥發達聰穎高陞,昔日請有身分地位的賢達者充任「點主官」,現在多由道士或地理師擔任,用硃砂筆在捧主者所背負的神主的上下左右中點上朱筆,攘著再以墨筆於硃點上點上墨點,並誦念吉祥字句祈福,此即「點主」。點主畢,再由道士撒五穀(五種穀子)於墓園,剩一些分給子孫,並帶一塊墳土回去,有象徵子孫繁衍、五穀豐登之意。
返主安靈由來
當送殯完成,死者的神主牌位從墳地迎回家鄉供奉,魂橋內載著捧主者,並需拿回裝有墳土和五穀的斗,稱為「返主」。繼而神主等安置在一張臨時供奉的「 靈桌」上,擺上相關供品。請道士誦經,上香點燭舉行「安靈」,稱為「安靈」或「 豎靈」,家屬也要燒香祭拜與哭嚎,表示追念之意。
【禁忌】-靈桌上多燃著油燈,燃油俗稱「莿油」,忌碰觸,俗傳碰觸的話身體會有疼痛感。
巡山由來
當喪禮結束後的第二、三天或第七天,死者的家屬穿著喪服到墳地察看有無異狀,並且準備供品祭拜后土和亡者的墳塚,稱為「巡山」或「巡灰」。
作百曰由來
當人逝世滿一百天時,習慣要再祭祀一番,或延請道士、和尚唸經。舉行盛大的供養法會,或僅是家人自行祭祀,稱為「作百曰」。
作對年由來
當死者逝世滿一週年時,死者已出嫁的女兒皆要返回來供奉牲禮祭拜,也有延請道士、和尚誦經作法事的,稱為「作對年」。此曰結束後,才算脫去孝服。
除靈由來
一般喪家於「尾旬」、「作百曰」或「作對年」時,將臨時「安靈」或「豎靈」時所作的「魂帛」和香爐完全撤除,並選一個吉祥的方向將這些東西丟棄,請 道士唸經、上香、燒銀紙,當日死者已出嫁的女兒也要回來祭拜,稱為「除靈」或「 推靈」。除靈的翌日,喪家婦女換素服,到寺廟行香後,表示去除喪家的不祥後,才可回家省親,稱為「行圓」。
合爐由來
當死者的喪期屆滿時,將供奉死者的新牌位火化,或將其香爐灰一部分放進供奉祖先牌位的香爐內,並將死者的姓名列入祖先牌位內,稱為「合爐」。一般泉州人在合爐時,會視「作對年」是前半年或後半年,多會避開過年期間而選在六月或十月、若「作對年」是在十月或十一月時、才會選在十二月合爐。至於漳州人多在「作三年」和「除靈」時同時進行合爐的儀式。合爐後,一切便恢復正常作息。
【時間】-上午  【設置地點】-祖先牌位前。  【供品】-牲禮、水果。
【金銀紙】-刈金、銀紙。
殯葬禮俗簡介
一、臨終前之準備
生、老、病、死,乃人生自然現象,有病不可諱疾忌醫,病重難醫之時,為人子孫者一方面固然心情沉重,一方面也不能不為病人作萬一之準備工作。
1、住院治病者
病人若是住在醫院治療,當醫療罔效,接近生命終點時,醫生通常均會告知家屬;病人若神智清醒,有所指示,家屬當依其指示辦理,否則應讓病人繼續接受醫院的醫護照料,直至去世為止。
2、在家養病者
病人若是在家療養者,將死之前通常有迴光返照現象,俗稱「反青」,會有託孤及立遺囑之行為,或將其珍藏物品、財物分給子孫。
3、併廳與舖水舖
傳統習慣,病人自知將終,皆會指定以大廳為其「正終」之所,因此病人危急之前,子孫應先將大廳打掃乾淨,準備舖放水舖,俗稱「併廳」。併廳後,即要舖水舖,以厚木板一張(六尺長三尺寬左右)用椅子墊高置於廳旁,勿緊靠牆壁。
4、壽衣
人死穿以入殮的衣服稱為「壽衣」,當病人危急之前,家屬即應為他準備好。
5、遮神
病人以大廳為正終之所,大廳供奉有神明、祖先,一旦氣絕,要沐浴、更衣等,怕對神明、祖先不敬(俗稱「見刺」),因此,將病人自臥室移出大廳時,必須用米篩或紅紙遮住神明及祖先牌位,俗稱遮神,大殮入棺後再除去。
6、宗教信仰之配合
由於一般民間信仰,人死後靈魂須乘轎(現在或改用汽車)赴陰間,因而一斷氣即須在戶外焚燒一頂紙製魂轎,同時要在腳尾供腳尾碗、點腳尾燈、燒腳尾香與紙,這些宗教物品不須在去世前即準備在家中,但須有所計劃,以免事出倉促,有所失誤,空留遺憾。至於有宗教信仰者,可於臨終前安排教友探望,如淨土宗佛教常有臨終助念之舉;而天主教之神父亦常到病危教友家中,為病危教友舉行臨終傅油禮(今已改名為「病人傅油禮」),如此可以堅定教徒之信仰,減輕他對死亡之恐懼。
二、初終之儀節
所謂「初終」是指病人斷氣之際,一天之內所要做的事相當繁多,由於此時子孫心情非常悲慟,加以時間十分倉促,因此行事必須特別小心謹慎。
1、隨侍在側
病人移至大廳水舖之後,子女即必須隨侍在側,不可單獨留病人在大廳,以免病人去世不知是幾時嚥氣,徒留遺憾。病人在彌留階段,家屬不可哭泣。
2、舉哀
病人一旦斷氣死亡,魂魄一分為二,體魄留於水舖,靈魂則茫然不知其所在,依俗於門口焚燒一頂紙轎(車)供靈魂乘用,俗稱「燒魂轎」,以大碗公為香爐焚香拜亡靈,有地區並且須於門外打碎一只瓷碗,並唸「碗破家圓」後,全家大小始舉哀慟哭,哭時男女應左右站立,不可拉扯屍體,勿將眼淚滴在屍體上面,儒家重視人倫感情,故以哭泣辟踊以盡其哀;佛教界人士則以為死者去世八小時之內,八識未完全脫離形體,子孫不可移動其形體,亦不得哭泣,以免死者心生貪痴,顛倒妄想。
3、易枕與蓋水被
舉哀後,子孫即用石頭或一支大銀紙作為屍枕,傳說如此子孫才會「頭殼硬」(聰明之意),實則將頭墊高後屍首才會收下巴,不致張口嚇人,而且較不易腐臭。傳統舊俗,須在死者口中放一枚銀幣(或剪紅紙代替),即所謂「含殮」之含。此時屍眼若睜開未閤,宜取銀紙加以揩合。屍身棉被須去除,改罩水被(一大塊白布中綴紅布),一時無水被可蓋被單,用意除覆其形外,也是避免蓋棉被容易發臭。
4、陳設腳尾物
死者頭內腳外,腳尾處依俗須陳列腳尾飯一碗,此飯昔日須於露天炊煮,用大碗盛滿,越滿越好,飯上放一粒熟鴨蛋並正插一雙竹筷,供死者享用以便上路;另置腳尾火(油錡仔)、腳尾爐(用碗公盛砂做香爐),並燒腳尾紙(小銀),供死者做盤纏,應慢慢燒,勿燒太急太多,以免室溫升高,加速屍體腐臭。
5、變服
初終尚無孝服,為表示悲哀之意,應改變平常之服飾。
6、帷堂與闔扉
帷堂俗稱「吊九條」,即以一全匹白布,用竹竿架吊起,彎九次後將屍床圍起來,目的在隔開內外,同時須將門扉關一扇,以防日月光照射到屍身上。
7、門外示喪與為鄰人掛紅
家有喪事應於門外張貼告示,以白紙黑字寫明「嚴制」(父喪)或「慈制」(母喪)或「喪中」(長輩尚在晚輩去世時用之)。紅色春聯應撕除,用油漆書寫的紅聯則應貼上白紙條。喪家子孫及幫忙人員於料理喪事期間難免干擾鄰居,或借用物品,為敦睦鄰居,應為附近鄰居大門貼一塊紅紙,以示吉凶有別。紅紙於出殯日啟靈後始撕除,並由道士洗淨,貼上淨符。
8、守舖與關貓
親人死後,子孫哀慟不忍,必須小心看守,孝男夜則席地而眠(昔日藉稻草為席,叫「寢苫枕塊」),稱為「守舖」。守舖除了哀傷親人之死不忍離開寸步之外,尚可預防親人因休克「死亡」復活而乏人急救,有親友來弔祭時不致無人照應,同時也防止肉食性貓科動物之毀損屍體。
9、請人買布料、製(租)孝服與孝誌
喪事所用布料以白布為最多,孝服若是自製,則須採購五服(麻、苧、藍、黃、紅)布料;喪服,依與死者關係親疏,制有區別:
  麻布:子女、兒媳、長孫用之,為最重孝。
  苧布:孫、甥、姪用,為次重孝。
  白布:與死者同輩或外親用之。
  紅布:死者第四代孫用,含有四代同堂為榮之意。
現在各地葬儀社、老人嫁粧店或特殊雜貨店皆備有孝服出租,城市地區喪家大都採用租借,很少有人自製。孝誌是供死者子孫帶在頭上或臂上以示居喪之標誌。
10、看日與辦理死亡登記
喪事重忌諱,入木(大殮)、轉柩、落葬等均須選日選時。一般是先看入木時辰,然後才看墓地,墓地決定後再看出殯之時日。喪家請人代為看日擇時,必須提供死者本身及其兒子(若妻喪還須包含其夫)之生辰八字以供參考。因病去世者可逕向診病之公私立醫院或診所請求開具死亡證明書,死於意外者則須報請檢察官與法醫驗屍後始開立。家屬持證明書向戶籍所在地之戶政事務所辦理死亡登記,然後才能入殮。
11、報喪
入木時辰看好便可報喪,父喪要報伯叔、姑母等,母喪則要通知外家,俗稱「報白」。母舅以外的親戚,可以央人代為報喪,或用電話通報。母喪,娘家來弔,孝男等須至門外跪接(父喪時不用跪接母舅)。至親好友聞耗趕抵喪家,向遺體焚香致奠(舊稱「覓喪」),家屬須在旁向死者稟報,昔日女眷且須舉哀。
12、買棺
俗稱「買大厝」,父喪由伯叔一人陪孝男去,母喪由外家一人陪孝男去,另外可請一位懂木材之鄰友作陪。棺木,土葬與火化所用不同。近年公墓公園化,推行輪葬制度,若干年後即開墳檢骨,即便是土葬,棺木亦不須過於講究。
13、哭路頭與奔喪
出嫁女兒聞耗奔喪回家,離家一段距離即須號哭,且有哭辭,聲極淒冽,俗稱「哭路頭」。凡長輩嚥氣時未隨侍在側之子孫,至外地奔喪回去,必須匍匐入門,表示自己不孝,奉養無狀。
14、宗教法事
初喪未入殮請道士或僧尼唸經,稱為「唸腳尾經」;或者俟入殮時再一併舉行,稱為「入木法事」。
15、組治喪委員會
本身或子女當中具有崇高社會地位者,或交遊廣闊者,死後應由其朋友或長官、同事、僚屬組成治喪委員會,討論及安排治喪事宜。所列委員,必須真正能到場開會執事之人,否則不應列名,以免助長社會浮誇氣習。
結論
人「離開世間」對現實來說可能是一個終點,但卻是生命另一個境界的起點,如何將「它」安排的妥適、恰當,卻是大課題,如何做好「葬之以禮」落實「樸實孝道」的風尚,在這最神聖的時刻,我們惟有力求其儀式簡單寧靜、莊嚴肅穆。當前本市地狹人稠、死亡人口劇增,寸土寸金之際,死人與活人爭地的狀況下,已到了「死」無葬身之地的地步,在經濟利用土地之政策原則下,我們實有提倡「火葬」之必要,可以為我們解決喪葬土地不足之理想的喪葬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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