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立金山環保生命園區

植存服務須知

一、民眾申請須知:
申請人資格
亡者之配偶、直系血親或接受死者生前委託者。
(受託人應攜帶委託人之身分證影本、印章及書面委託書)
申請人須知
●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火化許可證。
●申請人與亡者身分關係證明文件。
●於植存前三日,親至申請窗口,辦理骨灰植存備查程序,並領取骨灰植存容器。
●火化後之骨灰,需經再處理方可植存。
●實施植存三日前聯絡植存服務窗口。
申請時間
週一 ~ 週日 8:00~16:00
申請電話
02-2257-1207分機128
傳  真
02-8252-1438
申請地址
新北市板橋區中正路560號
植存地點
新北市立金山環保生命園區
(新北市金山區頂角段半嶺子小段342地號土地)
其他事項
骨灰已於外縣(市)再處理者:
應備骨灰再處理之證明文件,至新北市立殯儀館辦理。
骨灰已火化,未經再處理者:
當地縣(市)政府無再處理設備者,應備當地縣(市)政府核發之火化許可證明,將骨灰送達新北市立三峽火化場,可免費代為再處理。
(地址:新北市三峽區介壽路三段260巷1號;電話:02-86765555)
骨骸(撿骨或黃金甕):需經火化及再處理,方可植存。
百日後再申請植存者,受理申請名額每月5名,每年60名為限。
海外民眾
申請須知
應備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證之火化證明文件及翻譯本向新北市立殯儀館提出申請(若為中國大陸文件,需海基會驗證),其餘申請須知同上。
 
 
 
二、服務窗口
申請人資格
持有新北市政府核發報備書者。
申請人須知
(1)最遲於實施植存三日前,與作業服務部確認植存時間。
(2)植存當日,申請人持報備書、切結書及身分證明,依約定時間到達本服務部完成文件驗證手續,並遵循法鼓山佛教教育園區入山規定。
(3)本區服務人員引導完成植存程序。
服務時間
週二 ~ 週日 9:00~15:00
服務電話
02-2408-2665(可諮詢助念團2893-9966 # 6117-9)
傳  真
02-2408-1832
服務地址
新北市金山區三界里14-5號(法鼓山佛教教育園區)

本頁最後更新日期:2013-05-29 14:16:52
 
相關連接: http://www.funeral.tpc.gov.tw/web66/_file/1197/upload/page/骨灰植存.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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