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治喪後禮節

   出殯後全體家屬可恢復日常的儀容修整。

   牌位供奉回家者,需每逢農曆初一、十五日為往生者早晚供飯,直到對年合爐為止

   出殯後尚未進行的七及百日,尚須繼續連絡祭拜。

   出殯後到百日之間,親友間的婚喪喜慶均不參加(但禮金可託人代送)出殯後可換孝或寄孝,仍須到對年才能完全除孝;換孝即由重孝(粗麻)轉換改佩戴孝(毛線)寄孝則是將孝誌平日寄放於牌位旁,遇做七、百日或對年再行佩戴

遇年節

   家有新亡未滿一年者,在一年內的民俗節日(如:春節、清明、端午、中元、重陽)祭拜祖先時,一律提前一天先祭拜新亡靈,(祭拜時間為中午前);節日當天在照常祭拜祖先。

   春節過年不買甜糕,端午節也不包粽子,若需要酬謝親友的年節饋贈,應該以白糖或味精為回禮

   年初二出嫁的女兒應買張紙製床鋪(新床)回娘家,年初三,孝男準備紙錢連同新床一併焚燒給新亡的往生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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