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家姓堂號表

1

穎川、汝南、下邳、廣陵、河南、德星、德聚、繩武

 

51

高平

2

西河、南安、問禮、忠孝、永澤、林本、善慶、崇本

 

52

京兆、西河、廣平、敦煌、河南、扶風

3

江夏、紫雲、爍陽、安定、房陵、漢東、上谷、譙郡、種德、燕山

 

53

河南、六桂

4

清河、南陽、清武、吳郡、安定、敦煌、武威、范陽、鍵為、沛國、梁國、中山、汲郡、河內、高平、百忍、 金鑑、

 

54

南陽、安定、高密

5

隴西、燕樓

 

55

京兆、漢陽、南陽

6

太原、琅邪、三槐、北海、陳留、東海、高平、京兆、天水、東平、新蔡、新野、山陽、中山、章武、東萊、河東、金城、廣漢、長沙、堂邑、河南、

 

56

清河、北地、雙鳳

7

延凌、勃侮、僕陽、讓德、種德

 

57

上谷

8

彭城、沛國、弘農、河間、中山、梁郡、頓丘、南陽、東平、高密、竟陵、長沙、河南、黎照、德馨

 

58

礁國、彭城、高平、鉅野

9

濟陽

 

59

太原、汲郡、清河

10

弘農、天水、四知、栖霞

 

60

河東、新蔡、沛國、高平

11

汝南、高陽、長興

 

61

濟陽

12

滎陽

 

62

扶風

13

陳留、會稽、東山、寶樹

 

63

樂安

14

太原、華陰、馮翊、汾陽

 

64

晉陽、北海、魯國

15

宣城、燉煌、豫章、六桂

 

65

西河、南陽

16

河南、吳興、扶風、敦睦

 

66

汝南、中山、東莞

17

魯國、廬陵、武城、三省

 

67

始平、杜陵、長樂、穎川、上黨、京兆、弘農、河間

18

汝南、鉅鹿、武威、清武、崇遠、垂裕、承祐

 

68

吳興、南安

19

穎川、松陽、西川、南康、河南

 

69

武威、渤海、三典

20

東海、高平、東莞、瑯琊、滌陽

 

70

隴西、濟陰

21

汝南、廬江、尋陽、臨川、陳留、沛國、泰山、河南、武功、篤祐、愛蓮

 

71

平陽、高陽、天水

22

南陽、下邳

 

72

平陽

23

武功、扶風、藍田、洛陽

 

73

安平、廣平

24

天水、會稽、東海、錦繡

 

74

上黨、武功

25

濟陽、淮陽、六桂

 

75

新安、國寶

26

河東、東平、東萊、著存

 

76

平陽、六桂

27

廬江、東海、陳郡

 

77

中山、范陽

28

豫章、長沙

 

78

天水、龍泰

29

京兆、渤海、漁陽、遼東、廣陵、河南

 

79

北平、雁明、紫荊

30

蘭陵、廣陵、芳遠

 

80

京兆、東平、會稽

31

榮陽、廣宗、河南

 

81

范陽

32

沛國、吳郡、河南、鳳陽

 

82

南陽、香山

33

范陽、涿郡、追來、溯源、孝思

 

83

豫章、南昌、五桂

34

穎川

 

84

吳興

35

淮陽、隴西、宜春

 

85

平陽、忠孝

36

馮翊、廣平、立雪、盛蘭、東興

 

86

穎川、南陽

37

河間、渤海、繼述

 

87

武陵、六桂

38

安定、新蔡

 

88

天水、馮翊、華陰

39

吳興、臨濮、錢江、潯海

 

89

汝南、陳留、彭城

40

吳興

 

90

京兆、九真、載酒、宋城

41

下邳、吳興、高陽、風采、武溪

 

91

彭城、京兆

42

天水、南陽、金城、下邳、穎川

 

92

陳留、常興

43

范陽

 

93

河南、平原、河內、吳郡

44

安定、天水、河一、河南、梅鏡

 

94

千乘

45

魯國、琅琊

 

95

會稽

46

濟陽、錢塘、齊郡、瑞鵲

 

96

雁門、渤海

47

樂安、東莞、吳郡、太原

 

97

博陵

48

鉅鹿、任城

 

98

河東、仰峰

49

鹽官、錢塘

 

99

彭城、下邳、吳興

50

礁國、廣陵、濟會、清河、註禮

 

100

濟陽、丹陽、潯陽

 

 

 

 

101

河南、平原、河內、吳郡

 

陰宅堪輿-撿骨的風俗

《葬書》云:「氣乘風則散,界水則止,古人聚之使不散,行之使有止,故謂之風水。」風水,古稱堪輿,堪者,天道也,輿者,地道也,堪輿者,即天文地理之學也。

凡要改墓有五不祥者大凶之象則宜速改之,五不祥如下﹕

()塚無故自陷、塚上草木枯死、墓無故龜裂、燒金爐無故破或裂。即宜速改之(大凶也)

()家中有男女淫亂風聲(即犯桃花者)。即宜速改之(大凶也)。

()男女忤逆或小孩叛逆者、吸食毒品者、顛狂(犯精神病者)、劫害、刑場。即宜速改之(大凶也)。

()人口不安、事業失敗、家產耗散、官司不息、即宜速改之(大凶也)。

()墓葬在八曜煞、水口流在黃泉水(造成蔭屍)。即宜速改之(大凶也)。

有此以上五種者,即宜速改之。

 

凡要改墓有以下三(祥瑞)大吉也,不可改之:

()開之見生龜、蛇之生氣物(大吉利)。

()土中有水溫暖、色如乳氣或如霧氣狀(大吉利)。

()紫籐交合棺木上方生氣而大貴(大吉利)。以上三項俱吉。若改之必受災殃反吉轉凶。

未滿十六歲亡者,不撿骨。     三十歲以內亡者,約四~五年撿骨。

四十多歲亡者,約五~六年撿骨。五十多歲亡者,約六~七年撿骨。

六十多歲亡者,約七~八年撿骨。七十多歲亡者,約八~九年撿骨。

八十多歲亡者,約九~十年撿骨。九十歲以上亡者,約十一至十二年撿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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