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殯

(一)移柩

「出殯」即俗稱「出山」,延請日師以死者生辰、孝男生辰、葬地方向等為重要考量因素,而後選定日子與時間,來進行相關奠禮。

依照日師所選時辰,行移柩前,供拜牲醴,由道士(司功)手執招魂旛,一面敲鈸一面作法,誦經唸咒,召回亡靈,並在靈前四週撒摔鹽米,讀經制煞,家族人等燒香跪拜,奠畢,道士(司功)燒紙讀經後引柩,俗稱「祭起馬」。

次由抬棺者上前裝置大龍於柩上,用大麻繩綑縛固定,再用小木桿將大麻繩絞緊,稱為「絞棺」,俗稱「移柩」或「轉柩」。

若擇定轉柩的吉時在深夜者,喪家恐擾及鄰居或行人時,今已採變通辦法,僅形式上略為抬動即可,留待天明再移柩。

移柩時,孝眷放聲號哭,抱靈柩不放,稱為「擒棺」。如果是子女先亡者,父母會在轉柩時持杖敲柩頭三下,表示其未盡孝養父母之責。傳說遭父母杖責後,陰司即不會再判罰「先亡不孝」之罪。也有在啟靈時,方行杖責之俗。亦有在柩頭披麻以示亡者先行父母百年之後帶孝之禮。

道僧(司功)誦經在前引路,抬棺者將靈柩抬出大廳。此種儀式稱為「發引」。孝男及所有家屬分男女跪於靈柩兩旁哀哭,俗稱「哭棺材頭」。

移出時,忌碰觸到門樞與門檻。

在道僧(司功)及鐃鈸前導下,孝男持旛,孝眷緊隨在後,依序繞柩三匝,顯示哀傷難捨,柔腸寸斷,此舉稱為「旋柩」。

既移柩魂帛也應由孝男一併請出,令孝眷遮黑傘護行,以免見天,隨即供於柩前之案桌上。靈柩移出後,家屬即用腳踢倒原墊放靈柩之兩張木椅,然後請人幫忙打掃,古時打掃時要唸吉祥語。

清掃畢,在原停放靈柩處放一大竹,內置一已燃木炭之烘爐、水桶一個盛滿水,桶內放一些硬幣,表示「錢、水活絡」-以求吉祥。米桶一個內裝兩碗米、箸(筷子)一束、碗一組、紅圓一粒、發粿一塊、鰆乾一尾、桶箍(或以鐵絲代)菜、錢(酌量)、臘燭十二枝、春仔花、手巾一條共十二樣,謂之「磧棺位」。用以除穢趨吉避邪。所使用的每樣東西,皆各有其含意,惟各家不盡相同。

(二)做功德39

「道士」俗稱「司功」,通常可分為二大類,本鄉位處寶島北部,向為紅、烏頭司功細分之地區。前者只做拜天公、補運、安太歲、喜事、祈福、祭解....等諸事,因此一般稱為「紅頭」。後者則是專門為人超渡亡靈。白話謂之「烏頭」。他們不屬於道教,而是屬於民間的佛教-「釋教」。鄉人習慣稱做「司功」。

喪事功德,做司功論壇計費,早年鄉民經濟普遍不裕,大都只能在出山前日中午至深夜時段做一壇,晚近因國民所得大幅提升,收入增加,遇有尊長過世之喪家,於喪葬過程中,多數會禮請司功到家做功德。

司功做功德,各家的節目內容多少有些差別,但誦經、拜韱及引魂過橋為最基本之項目。依時間之長短可分為:午夜、一朝、二朝、三朝等。略述如后:

1.午夜:(由上午至半夜),多用於出山,做大七或百日之時,另有小午夜之區分者(午前至夜晚)多用於入殮,又稱「開魂路」或「開冥路」。

午夜之項目大致如下:排壇→起鼓→發關→請神→安灶神→安監齋→召魂→開懺→請祖靈→打地獄→引魂過橋→做靈偈→請經→七獻(獻敬)→還庫→過王→擔經→謝祖→謝神。

2.一朝:又稱一天,即一整日,其程序為:排壇→起鼓→發表→請神→豎旛→安灶神→安監齋→引魂→開懺→對卷→放赦→獻敬→普施→還庫→過王→謝壇。

3.二朝:或稱二天,做二晝夜。前述一朝之項目外,另加開梁皇→南北敬等齣。男性亡者,拜香山;女生亡者拜血盆經,耍雜技等。

4.三朝:或稱三天,做三晝夜。前述二朝項目之外,再加金山拜科偈→拜龍華經→拜大藥師經→放生→弄繞等。

晚近為因應工商社會趨勢而有縮短時間,簡化的方式。以一下午一早上仿二朝,稱為「一朝速啟」,另以一天半仿三朝,稱做「二朝速啟」。

從前在鄉下,遇有做司公時,會聚集一堆人來看熱鬧,當成娛樂,喪家還要煮「鹼麋」(鹹稀飯)來供食,故俗諺云:「看戲著愛本,看司公食著穩」,意即看戲要花本錢看,做司公穩有得吃,今已無此俗。

一般來說,司功所做的「齣頭」(項目)比較受歡迎的,如泉俗:「放赦馬」,看著司功扮「赦官」,唸「赦詩」,鞭「赦馬」,其最終目的在赦免死者生前所有「罪業」。

在做功德的過程中,母喪要打血盆,並由親生子女喝血盆水,枉死者要打枉死城,死亡算六道,歸於畜道者要斬畜,將十二生肖中之兔、蛇等斬之,牛、羊放牠歸山,亡者本命之生肖則請到魂帛去。至於亡魂過橋一節,泉、漳俗各有不同,泉人以大板條為橋,人捧魂帛由橋上走過,只過一次奈何橋。而漳人則要過三次橋,分別為一奈何橋,二銀橋,三金橋,均以布為橋,單僅魂帛由橋上過(土地公領亡魂通過)。孝眷必須懂得唸橋頭詩,並配合道士唸經,在橋頭燒銀紙、獻寶、擲幣等。

其次較為人們所熟悉的有還庫(繳庫錢),俗謂:十二生肖各有一庫及一庫曹。凡人自冥司轉輪出生時,須向所屬庫曹借庫錢充當出生盤費,故亡故後須繳錢還庫。數量多寡依生肖而定,惟皆以「萬」計,有的多達三十六萬(屬牛),少則六萬(屬狗)不等。還庫時,庫銀疊放在鼎內,壇前備牲禮、剪刀、尺、鏡、算盤、秤、庫官牒、亡人牒等誦經唸疏後即燒庫銀,子孫要攜手圍住,以防野鬼搶奪。

若是生前溺斃,或因生囝死,吐血死者,須於拜懺時牽狀,分為白色(水)與紅色(血),每支狀有三層(紙製)以竹竿串中,孝眷不斷迴轉之,以拯救亡靈脫出水、血之厄。

對於長期服藥之死者,則須由司功引導舉行「走藥懺」之儀式,以表示不再服藥。另外做一朝以上的功德,有類似普渡的「蒙山施食」,有交情的鄰人會備食物來「贊普」,用防喪家所備祭品不夠供孤魂野鬼享用之意。

其他如做功德時,請死者多留福分給子孫,源自於習俗相傳,謂之若死者早餐前死亡,叫「留三頓」。午餐前亡故稱「留二頓」,晚餐前去世稱「留一頓」,晚餐後死則係「無留半頓」。子孫恐無飯可食,故而有行「乞飯」之儀式。

近數年來,除了傳統的司功外,有些人請「和尚」或「尼姑」誦經,為亡靈超渡僧尼唸經超渡,多少有安慰生人的作用,其科儀也較少。

至於「牽亡陣」、「三姑團」等小陣頭也漸盛行,牽亡的目的在為死者「開魂路」,領其到達西方極樂世界。其過程大致為:(一)口白,說明死者之姓名、陽壽、忌辰、陽世孝子女等;(二)請神:請地藏、十殿閻羅王、王爺、土地公;(三)慰靈;(四)調營;(五)啟程;(六)過關(最多達三十六路關),其間須燒紙摺的「魂船」;(七)過十殿;(八)西方見佛祖;(九)送神。

做司功和誦經等其意義殊途同歸,都是一樣的。俗謂「矇人的眼睛,奠死慰生」罷了,傳統習俗如此,夫復何言哉!

(三)陳列家奠物品

準備家奠前,必先陳列所有的奠品,漢食(席)須擺設方桌數張,供擺牲醴,後桌供放遺像、一碗飯、一杯開水、一雙箸、籐椅及毛毯各一。

中桌供放紅龜二疊、發粿(附刀一把)五牲、八大八小各一及水果餅乾。

前桌擺設淨香爐乙組(附淨香、束柴及小湯匙一支),插有鮮花的花瓶乙對,白蠟燭(連燭台)乙對,米酒一瓶(素食者用白開水),小酒杯三個,小香一大包,草蓆、銀紙、庫錢、焚紙盆(桶)、木炭及起火種等物備用。

參與家奠之至親都要備牲醴,以孝男牲醴為首列,依俗須有五牲,即豬頭、雞、鴨、魚、香腸等,放置時皆須頭朝前,如係母喪,次列為外家牲醴;若是父喪則為姑丈之牲醴;第三列為內親(媳婦之外家)以豬蹄膀,亦即「彎蹄」取代五牲中之豬頭,依序第四列為出嫁女(女婿),第五列為宗親,餘後方各列為其他親朋戚友之牲醴,所有的牲醴都擺放在柩前一長列桌上,從前若有大宗族長老去世,常見綿延可達十數桌,晚近略有簡化,多數親友均以現金請喪家合併辦理。上述漢食排法大致如此,另有許多排法,視桌次多寡、排列位置、大小方式各有不同,今也有省略者。

供桌上的每副牲醴,皆用紙牌以竹筷(或香枝)串插其上,上書來奠者稱謂、姓名,與奠者一看便知。

每副牲禮另備一對白燭、酒杯五個(五牲)、三牲則用三杯,銀紙和一包白粿或饅頭或香蕉(喪家本身不可用香蕉)。外家、內親之牲醴若是自辦,喪家理應答以超值的紅包,依例不能讓對方蝕本。喪家之外的牲醴,皆須以:刈金、連炮、發粿、紅糕仔、鰆乾、韮菜(每樣在上面用紅紙打圈束好)及毛巾一條回贈,稱為「磧擔」。

至於奠拜之案桌上,應備酒杯、果盤、香枝、銀紙等,桌下用碗公或盆子裝沙,內插剪尾之綠茅草,以供家奠時灌茅砂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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