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三魂七魄]是一個有趣的議題。
1.正統道教觀點
三魂一名胎光,太清陽和之氣、一名爽靈,陰氣之變、一名幽精,陰氣之雜。相傳胎光能使人延壽,爽靈則害人多災,而幽精使人喪命。
七魄則分別是尸狗、伏矢、雀陰、吞賊、飛毒、除穢、臭肺,七魄是身中的濁鬼。
三魂七魄即是人的精神,三魂營骨,七魂衛肉。總之,正統道教是以善惡、陰陽五行來解說〔三魂〕與〔七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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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宜蘭地區喪葬禮俗談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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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ㄓˊzhí紼ㄈㄨˊfú送葬時手執繩索以牽引靈柩,後泛指送葬。禮記·曲禮上:「適墓不登壟,助葬必執紼。」唐·黃滔·祭崔樸闕:「方俟彈冠,仰修程於霄漢,誰云執紼,悲落景於桑榆。」0916969434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859)
國民禮儀~喪禮【喪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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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治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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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條 喪事應訃告至親好友,並得設治喪委員會治喪。 一、由家屬具名之訃告
 二、由治喪委員會具名之訃告
 第四十六條 亡故者入殮,家屬依本章第五節之所定分別成服,並在柩前設置靈案、遺像或靈位。 第四十七條 大殮蓋棺前,家屬及親友得瞻視遺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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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奠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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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條 家奠在出殯前行之,其儀式如下:
1. 奠禮開始。 2. 與奠者就位。 3. 奏哀樂(不用樂者略)。 4. 上香。 5. 獻奠品(獻花、獻爵、獻饌)。 6. 讀奠文(不用奠文者略)。 7. 向遺像或靈位行禮(本款之行禮指鞠躬或跪拜、直系卑親屬家奠時行跪拜禮)。 8. 奏哀樂(不用樂者略)。 9. 禮成。 第四十九條 親友奠弔應向遺像或靈位行禮,並向其家屬致唁,團體奠祭得參照前條所定之儀式辦理。親友行商時,家屬於案側答禮。 第五十條 親友之喪,應臨弔展奠,道遠者得函電致唁:奠弔時,應肅穆靜默,不得製造噪音及妨害鄰里安寧。 第五十一條 靈堂宜設在適當處所,應避免妨害交通及觀瞻。靈堂佈置暨參加奠弔位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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