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佛教與葬儀
  佛教認為死亡不足為懼。死可以是輪迴的開始,也可以是解脫的來臨,完全看個人是否能夠徹底放下而定。因此,佛教主張葬儀簡單、隆重即可。靈前不宜用葷腥祭祀亡者,最好採用香花、素食、蔬果供養遺體。奠儀除喪葬費用及生活所需之外,其餘最好供養三寶來弘法利生,將功德迴向亡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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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的終極關懷

(第一章~臨終關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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圓滿臨終關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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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繼承人的債務問題

親人死亡後,若生前留有大筆的債務,或不清楚其債權債務狀況,家屬都會擔心可能沒有獲得實質的遺產利益,卻意外繼承了債務。因此,遇有親人死亡,除喪葬禮儀的舉辦外,也應查明誰是遺產繼承人及其債權、債務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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拋棄繼承

繼承人於知悉其得繼承之時起3個月內,若不願繼承被繼承人之遺產,或確知被繼承人的債務大於財產時,得檢具相關書面資料,向被繼承人死亡時其戶籍所在地之法院,辦理聲請拋棄繼承,並應以書面通知因其拋棄而應為繼承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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