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迴光返照】

 去世之後欲移靈至殯儀館或移靈回家均可,有些家屬希望病人在過往前能回到家中,在民俗上也有所稱的「做竅妙」,只要病人氧氣罩不拔除,或者有遺體要入門前,由家持杯水請死者「喝」,都被認定為「尚未死亡」,可以入家門或經過家門亦可。故親人重病住院醫療者,並不須害怕「冷喪不能入庄」之說法,而草率將病人勉強載回家中等待善終。

這種說法由於人口繁榮,文明昌盛,已漸不受重視,若要從醫院接回家中斷氣,請務必向醫生確認接回時間,以避免接回家中後,一息尚存又無法進食,拖長時間徒增病者傷痛而已,一般醫院若家屬要耐病者接回家斷氣,通常不會開立死亡證明書,請先確認醫院是否開立,或另尋衛生所、里長或法醫等合法管道。

病人若是在家療養者,將死之前通常有迴光返照現象,俗稱「反青」,會有託孤及立遺囑之行為,或將其珍寶財物分給子孫,此時應通知直系親屬及至親返家準備送終,俗稱「看最後一面」,讓生死雙方兩無遺憾。

倘若情況允許,應為病人沐浴,否則應加以擦拭,保持清潔衛生,假如病人血壓持續下降,呼吸轉為急促,或由氣息奄奄轉為冒汗,俗稱「爬坡」,乃汗腺及排泄系統已無緊縮之力,是嚥氣死亡的前奏。

 

 

【遺體接運】

 如在醫院過往,家屬不必慌張,只需請護理站小姐安排二件事情:

 ◎辦理出院手續及開立死亡證明書,並通知太平間服務人員,將遺體接運至太平間安放。

 ◎家屬準備一套寬鬆之外衣、外褲,並由家屬協同護理人員為往者換上衣服,此時仍不要穿太正式之衣物(因搬運時仍會有排泄物或血漬),當太平間服務人員至往生者身旁時,則口要唸為往者換床位,進出電梯並口唸呼請往者隨同,至太平間後可隨即通知葬儀服務人員(以下簡稱專業人員),安排接體車接往殯儀館安存遺體。或是安排助唸儀式(需特別注意及協調太平間是否有此設備及場地),並與專業人士安排好接體時間,此時家屬也應盡可能隨侍在側,在接運時上下車都需告訴往生者,並且在行經陸橋,隧道時也可以告訴往生者過橋、過隧道及目前所在位置,讓親人安心隨同。

 

 

【遺體的安置 (搬舖/徙ㄒ一ˇ舖)】

 大廳係供奉神明祖先神聖的地方,傳統習慣,病人自知將終,都會指定以大廳為其「正終」的地方,因此病人危急之前,子孫應先將大廳打掃乾淨,準備舖放水舖,俗稱「併廳」。

拼廳後,即要臨時搭設水舖,也就是兩張長板凳上面架一片厚木板(六呎長三呎寬左右)置於廳旁,勿緊靠牆壁。但亡者為八十歲以上,或為曾祖父、母以上身分者,不可用門板。

將即將過世的人遷徙至正廳,在已經彌留的情況下,這也方便辦理入殮時不再移動大體。

頭朝外、腳向屋裡為未過往彌留時;頭朝屋裡、腳向外為已過往之遺體。

在將即將往生者搬舖後,應馬上做「蓋紅」的動作,也就是把春聯等帶「喜色」的物件蓋或撕掉。

傳統上家中長者去世,男性放於正廳、女放於內室,但現在一律放在正廳,擺放位置為「男左、女右」,男性置於龍方(即面向門外的左側),女性置於虎方(面向門外的右側),正廳若不是很寬大還是應以方便治喪為原則。

若家中尚有長者,則死者不能置於正方,只能移舖於側室,但現今房子構造不同,並無正方和廂房之分,故一律放在正廳,但必需於置於虎方(面向門外的右側);死者為未成年、夭折者或未婚,則不能移舖於正方,只能將遺體置於舖有草蓆的地上,叫做(下制)。

 

【彌留】

 

 

 

  當親人在未斷氣前,家人應該盡可能的隨侍在側,而現今多圍在身旁助唸佛號(如阿彌陀佛),請親人萬緣放下、心無掛礙。

 

 

 

  而傳統母喪須向外家(母親之兄弟)報喪,父喪則報請伯、叔父長輩,以往農業社會還無電話設備時,須親自前往長輩家中報喪,而長輩則準備一杯茶水,在門口給報喪者漱口後,隨即返回,不可入長輩家中。

 

 

 

 病人若是住在醫院治療,當醫療罔效,接近生命終點時,醫生通常都會告知家屬;病人若神智清醒,有所指示,家屬當依甚指示辦理,否則應讓病人繼續接受醫院的醫護照料,直至去世為止。

 

 

 

 現代人除了鄉下,不然就是在都市有能力住一樓或透天厝的家族,住大樓或公寓房子很難這樣辦。老人家對自己的身後事,有些人會很「執著」,為人子女的,當然以盡最大的孝道為原則;但有些事只能隨緣,不要拘泥於世俗觀念,做出自己能力所及之外的鋪排。

 

 

 

 

 

【隨侍在側】

 

 在訃聞裡常提起「親視含殮隨侍在側」,則為規範家人於病人過往後,子女即必須隨侍在側,不可單獨留病人在大廳,以免不知病人是幾時嚥氣,徒留遺憾,而病人在彌留階段,家屬不可哭泣。

 

 

 

 

 

【奔喪與哭路頭】

 

 

 

 凡長輩嚥氣時未能隨侍在側的子孫,自外地奔喪回去,於近喪宅前的路邊處下跪,以匐匍爬行方式跪爬見亡靈。

 

未入殮前,跪爬至大體的腳尾前,已入殮後,跪爬至靈桌前,表示自已不孝、奉養不周,待上香之後即完成「奔喪」之儀。

 

凡是死者的直系卑親屬、出嫁女兒或出外子孫聞耗喪回家,離家一段距離(於近於喪宅的轉角處)即須開始號哭,且有哭詞,聲極淒冽,俗稱「哭路頭」。

 

現今,都市公寓幾乎見不到這種情形,鄉下依舊要從戶外爬到戶內,不過僅止於哀號,較少像昔日一樣「哭喪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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