樹葬
根據目前「殯葬管理條例」條文內容中有關自然葬的規定:第二條有「樹葬」名詞釋義,「指於公墓內將骨灰藏納土中,再植花樹於上,或于樹木根部周圍埋藏骨灰之安葬方式。及「骨灰(骸)存放設施」:「指供存放骨灰(骸)之納骨(堂)塔、納骨牆及其它形式之存放設施。」,以及「骨灰再處理設備」:「指火化後之骨灰加工處理,使成更細小之顆粒或縮小體積之設備。」就是先將往生者火化之後,骨灰以磨碎機磨成兩釐米以內的細粉後,裝入紙或竹等特製骨灰罐中,埋入樹木根部,預計一、二年內骨灰將融解於土中,與大自然融合為一,不會有環境汙染問題。「灑葬」則位在「樹葬」區周邊約五百平方公尺範圍,當地將種上草皮,讓往生者骨灰直接灑在規畫範圍內,灑葬區將遍植櫻花、玫瑰花、山茶花、杜鵑花、海芋等各類樹種,未來將可依個人喜好選擇和大自然合而為一的各式葬法,如「櫻花葬」、「玫瑰葬」等。樹葬基本上也體現了中國人「入土為安」、「回歸自然」的傳統習俗,比起海葬來,在保護環境上更具優勢,也容易得到國人認同,可以大力在台灣地區推廣。
何謂樹葬:
樹灑葬是指將骨灰妥善處理後,裝入可分解的紙或棉布袋內,不立墓碑,不記亡者姓名,植存在樹木的根部或拋灑在特定區域的花園或草坪上,讓人死後與自然合而為一,既不占用土地空間,也有助於環境綠化,一些先進國家逐漸風行這項殯葬方式。
1.所謂「樹葬」,係指骨灰經再處理設備處理後,裝入易於腐化且不含毒性成分之容器後,再於公墓內將該容器植存於樹木周圍之土壤中的安葬方式。
2.所謂「灑葬」,係指骨灰經再處理設備處理後,將骨灰拋灑於主管機關劃定之公園、綠地、森林或其他適當場所之一定區域範圍內。
3.樹灑葬基本上也顯現了中國人「入土為安」、「回歸自然」的傳統習俗,此種「化身為樹」及將骨灰拋灑於一定區域範圍內的葬法,除了可以讓生命在大自然裡延續外,也可以完成人與自然界的循環,更可以節省土地資源及保護環 境。而往生者家屬可於本處詠愛園及生命紀念公園追思、祭拜親人,而本處之 樹(灑)葬區係採循環利用及管理,不得私自設置任何標示或設施,且不得焚燒或放置香燭紙錢等祭品。
服務成果:
台北市率先全國推動樹葬、灑葬等環保葬法,92年11月10日設置國內首座樹葬試辦區,96年於富德公墓內闢建面積1.2公頃樹葬區-詠愛園,兼具樹灑葬、環保、景觀及生態復育功能,提供6千個樹葬穴位,栽植檀香柏、桂花、櫻花、玉蘭、南洋杉及灌木花卉約3千株,不立墓碑,不記亡者姓名,將先人骨灰裝入可分解之骨灰容器後埋藏,讓先人長眠於如詩畫般的優美環境中,前往追思的家屬也能悠閒享受難得的自然風光。
92年開辦累計至100年8月底止樹葬2,584位、灑葬235位。
問題Q&A 請問參加樹(灑)葬需要繳交費用嗎?
申請樹(灑)葬部份從殯儀館同仁將受葬者火化的骨灰,經過研磨免費再處理後,除申請人於樹葬區核准位置會同管理員由家屬自行或雇工挖掘穴位外,家屬無需支付其他費用。
寵物骨灰灑葬區
全國首處公立寵物骨灰灑葬區,於96年11月14日啟用,至100年8月止,共2,120名飼主實施寵物灑葬。
樹、灑葬申請服務流程
一、申請方式:由申請人親自或由委託人(檢附委託書)至台北市第一、二殯儀 館服務中心,填寫設施使用申請書,檢附申請人身分證影本、受葬者之火化 許可證或骨灰骸存放設施寄存遷出證明或墓地起堀證明許可證本。
二、樹葬方式:經再研磨後之骨灰,裝入易分解環保紙袋內,由管理員陪同於核 准位置挖掘穴位埋葬。
三、灑葬方式:經再研磨後之骨灰直接灑於灑葬區。 備註:樹、灑葬園區設施係循環再利用,不得在園區焚燒香燭、紙錢及不得私設 任何標誌或設施。
申請時間:週一~週六 上午0800~下午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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