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空 中 大 學 95 學年 度下 學 期 期 末 考 試 題 【 正 題】

科目:民法(身分法篇)

 

壹、選擇題(每題 5分,計 30)

1.甲與乙為夫妻,有子女三人丙、丁、戊。乙死亡而有遺產 60 萬元,由甲、丙、丁、戊為共同繼承人,

丙之應繼分為:(A)10 萬(B)15 萬(C)20 萬(D)以上皆非

2.未成年人之父母雙亡且未以遺囑指定監護人時,依民法之規定,應優先由下列何者擔任其監護人:

(A) 與未成年人同居之兄姐(B)與未成年人同居之祖父母(C)與未成年人同居之伯叔父(D)以上皆非

3.A 為 B 之養子,在 A 被 B 收養後,A 之生父 C 死亡:(A)A 當然為 C 之法定繼承人(B)A 與 B 間之收

養關係立即因 C 之死亡自動終止(C)A 是否為 B 之繼承人,應視此時 C 配偶 D 之書面意見而定(D)以

上皆非

4.繼承權如被侵害,被害人應自知悉遭侵害起多久的期間內,行使繼承回復請求權:(A)六個月(B)一年

(C)二年(D)五年

5.代筆遺囑應由遺囑人指定多少人以上的見證人:(A)一人以上(B)二人以上(C)三人以上(D)四人以上

6.甲與乙有一子丙,丙與丁結婚,婚後並無子女。丙於 2007 年六月一日過世,丙過世時甲、乙、丁均

健在。丙死亡時,未立遺囑,留有遺產 60 萬元,試問依民法的規定,丁之特留分為:(A)40 萬(B)30

萬(C) 15 萬(D)10 萬

1. (B)    2. (B)   3. (D)    4. (C)    5. (C)   6. (C)

 

 

貳、名詞解釋(每題 6分,計 30)

1.身心監護:指監護人於保護增進受監護人利益的範圍內,行使與負擔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的權利與

義務。   p.199

2.附屬家屬:指雖非親屬而以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而同居一家者,視為家屬 p.213 .

3.同時存在原則:指繼承人在繼承開始時,必須生存始可 p.245

4.遺囑的廢棄:指遺囑人故意破毀或塗銷遺囑,或在遺囑上記明廢棄的意思時,其遺囑視為撤回。 P.332

5.債務之扣還:指繼承人中如對於被繼承人負有債務者,於遺產分割時,應按其債務數額,由該繼承

人之應繼分內扣還。  P.287

 

參、簡答題( 40)

1.何謂同時收養之禁止? 有何例外情形? (本題 10)

(1)民法禁止一人同時為二人以上之養子女。 (本項 5)

(2)民法例外准許在父母共同收養(夫妻共同收養”)的情形下,同一人可為二人之養子女 (本項 5)

p.172

2.試說明何謂限定繼承?試簡要說明,繼承人應如何為限定繼承?(本題 20)

(1)限定繼承指繼承人僅以因繼承所得之遺產為限,償還被繼承人債務的意思表示。 P.304 (本項 5)

(2)繼承人應於被繼承人死亡後三個月內,開具遺產清冊,並以呈報法院之方式為限定繼承。(本項 15

)   pp.304

3.試簡要說明絕對喪失繼承權之事由為何?表示喪失繼承權之事由為何? (本題 10)

(1)絕喪失繼承權之事由 指繼承人故意致被繼承人或應繼人於死,或雖未致死因而受刑之宣告。繼承

人有此行為,當然喪失繼承權。    P.257 (本項 5)

(2)表示喪失繼承權之事由指繼承人對於被繼承人有重大之虐待或侮辱情事,經被繼承人表示其不得繼

承者。 P.259   (本項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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