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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主義
[女性主義]的觀念基礎是認為,現實的社會建立於一個男性被給予了比女性更多特權的[父權體系]之上。
[女性主義]的振興是在十九世紀末進入二十世紀初期間開始,主因是女性長久以來在[男尊女卑]與[父權主義]的壓迫及女性被[物化]成男性的工具,必須為延嗣子孫淪為[生產]的工具,並為照顧家庭而必須犧牲社會工作權等不平等(次等公民)的狀態,所興起的自覺運動,女性為爭取基本的權利,及女人應與男人擁有相同的社會地位及權力的改革運動。
知識:[女性主義]為爭取女性的基本權力,首先必須擁有相同的受教權,以獲得與男性相同的基礎與專業知識,才得以擁有足夠的能力在社會上作競爭。
性別:[女性]所對應的就是[男性],屬二元論的辨證,雖然在性別及先天條件上有所不同,但同屬社會的一分子,所享有的權利應是相同,不應有所差異。
權力:隨著女性有機會受高等教育,女性們不再處於弱勢了,具有自由意識及行為自主權,及不受壓迫之權力,保護並爭取自己應得的權利。
[女性主義]作為一種當代文化風潮或思想運動,正是延續著啟蒙運動追求人性尊嚴與平等、社會之開明與理想的批判傳統。而兩性同在社會中遊走,人際關係與兩性相處應以[互為主體]相互尊重的方式來對待。
[權力意識]當然是[女性主義]的起點與基本訴求,但過份強調[女性主義]及爭取女權的擴張,漫無目的的控訴男人之惡,那就無法通過理性的檢測。
[女性主義]只是女性極力展現她們的重要性及地位,同時爭取原本就屬於她們的權利及福利,並非想要將男人淘汰於這社會。[女性主義]應多與男人談論[人的]問題而不只是[男人或女人]的問題。女性意識的抬頭對社會是有正面的幫助,藉由男女相互尊重、相互成長,共同創造社會價值,才是[女性主義]的最大意義。

知識分子生活家
此詞分為[知識分子]與[生活家]先作說明:
[知識分子]必須先具有儒家格物、致知、誠意、正心的修身基本工夫,所呈現的是內有智、外有禮的儒式的學問及道德涵養,所代表的是儒家[仁]的內在修持。
[生活家]是對生命具有道家達觀的見解,不拘泥於生命的有限性,以清心寡欲、自然無為的生活態度並享受生活藝術的居處,所代表的是道家[道]的外在體驗。
[知識分子生活家]所代表的是儒道一體兩面、內外兼俱的人生哲學。
[知識分子生活家]人生境界必須先具備[後現代儒道家]的人格典型,而[後現代儒道家]的人格典型則是來自於[中國人文自然主義]的具體修為。
殯葬與生死課本第一章至第五章的課程內容規劃,具有一貫性的概念與思維模式,建議同學們能前後對照,方能融會貫通,以收事半功倍之效。

儒家的「內聖外王」與 道家的「反璞歸真」
儒家的“內聖外王”是指[內具有聖人的才德,對外施行王道。]
儒家著重個人仁德之修為,以道德實踐來肯定生命存在的價值。
“內聖”就是[修身養德],要求人做一個有德性的人;“外王”就是 [齊家、治國、平天下。] 而“內聖外王”便是要進入世局之中,親身親為的將儒式道德仁義的政治思想傳播與實踐。例如孔子周遊列國的目的即在於此。
道家以老莊思想為主,
老子說:復歸於樸。“樸”之意為[未經雕琢加工之木材]。
又說:見素抱樸,少私寡欲。[勉人少私寡欲以保持自然本性]。
“樸”在老子思想中是一個極富深度的哲學術語,既象徵道體的原始無為,也象徵修道者的工夫境界。“樸”與“渾沌”的概念相等,而“渾沌”與“道”相會通,都是象徵原始未分的自然狀態,也就是象徵渾融為一的道體,而渾融為一的道體就是“真”。
老子認為人心質樸的本性在其流失之後,才需要用外在禮儀來規範人的行為,而人際的關係日益外在化、型式化之後,人原來賦有的內在之德便逐漸淪喪,失去原有的自主精神,也就陷入混亂的境地,人的身心也會受到極大的傷害。因此老子主張棄絕世俗的道德規範,復返大道的自然無為,如此人們才得以擁有自然質樸、自主安定的真實生命,這就是“避世”之說。

[本土]與[在地]
現今的[本土]是對應於[全球化]的時代背景。
殯葬禮儀來說:
所謂的[本土]是中華民族傳統的殯葬禮儀文化,
其中包含慎終追遠的[孝文化]及行禮如儀的[禮文化]。
中國幅員遼闊,千里不同風,百里不同俗,
各地區在不同的時空背景及地理環境下,
為調和其特有的生活模式而參雜相關禮儀及行為,
形成[在地]的禮俗文化。
所謂的[禮俗],可將其分成[禮]與[俗]二方面來談,
[禮]是核心要義,是中華禮儀文化的精神所在,是為[本土]性質。
[俗]是因地制宜,依各地特有的民俗風情有所不同,是為[在地]性質。
兩者的差異主要在於層次的不同,切勿混淆。
[禮]與[俗]有些是相輔相成:
譬如利用宗教的儀節,例如將[目蓮救母]融入殯葬儀節之中,
藉由宗教信仰的相關故事來強化殯葬禮儀中的孝道觀,
形成特有的[在地]殯葬禮俗。
有些則是背道而馳:
譬如台灣在70年代,享受經濟起飛後的富裕,
將80歲以上亡者的訃聞,從原來的白色變相改為粉紅色或朱紅色,
以辦喜事的心態來辦喪事,屬於弔詭的心理作祟。
禮記有云:”喪禮,哀戚之至。” 又云:”夫禮,吉凶異道,不得相干。”
現代粉紅色或朱紅色訃聞的作法,悖逆[喪禮]原本的精神。
[喪禮]所成呈現的應是傷慟的哀戚之禮,何來辦喜事之說。

「死亡權力」可否等同「善終權」?
「死亡權力」與「善終權」並不等同,
或可說「善終權」是「死亡權力」中的一種。
所謂的善終,如孟子所言:「盡其道而死者,正命也。」
表示一個人已盡了此生的義務,可了無牽掛的死去,
或已完成其畢生的心願,無怨無悔得以「壽終正寢」,
且壽終的時間點操之在「天」。
而「死亡權力」具有其主體性的選擇權,
人有決定自己死亡的時間、方式等權力,
可以為「善終」,或是 自殺、醫助自殺、安樂死等選擇,
除「善終」外,其餘皆屬於「人為加工死亡」。
另一種是臨終者的「死亡權力」被其周遭親人侵犯,
刻意的以外力(醫療設備)強迫性的延續生命,
使死亡的時間點操之在「人」,
讓臨終者死不了且失去其生命及死亡的尊嚴。
「死亡權力」是否能「操之在我」,
能否通過 社會公義 及 生命倫理 的檢驗,
具有其爭議性及龐雜的倫理關係,
在人道與宗教等各面向,還需作更深入的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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